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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松之是谁

2007-03-05 来源:乌哈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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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1:

裴松之
  裴松之(372—451),字世期,南朝宋河东闻喜(今山西闻喜)人。裴松之士族官僚家庭出身,祖父裴昧官居光录大夫,父裴圭曾任正员外郎。裴松之从小喜爱读书,8岁时已熟知《论语》、《诗经》诸书。后博览典籍,学识日进。晋孝武帝太元十六年(391年),裴松之任殿中将军,时年20岁。晋安帝隆安二年(398年),其舅父豫州刺史庾楷联合兖青二州刺史王恭等攻打建康。兵败,庾楷投奔夏口的桓玄。庾楷推荐裴松之担任新野太守。裴松之考虑风险过大,迟迟不肯动身。不久,军阀火并,庾楷死于桓玄之手。裴松之免去了一场杀身之祸。
  义熙初,裴松之先后担任员外散骑侍郎,吴兴故鄣县县令等职,后升调回朝廷,改任尚书祠部郎。
  义熙十二年(416年),太尉刘裕(即宋武帝)率军北伐。裴松之时任司州主簿随军北行。刘裕十分赏识裴松之,赞他有“庙廊之才”,将他转任治中从事史。晋军占洛阳后,刘裕委任之为封国世子洗马。裴松之成为刘裕集团中的重要成员。
  东晋时历仕零陵内史、国子博士等。入宋后任中书侍郎。宋文帝以陈寿所著《三国志》记事过简,命他为之作补注。他在《上三国志注表》中说,“臣前被诏,使采三国异同以注陈寿《三国志》。寿书铨叙可观,事多审正。诚游览之苑囿,近世之嘉史。然失在于略,时有所脱漏。臣奉旨寻详,务在周悉。上搜旧闻,傍摭遗逸。按三国虽历年不远,而事关汉、晋。首尾所涉,出入百载。注记纷错,每多舛互。其寿所不载,事宜存录者,则罔不毕取以补其阙。或同说一事而辞有乖杂,或出事本异,疑不能判,并皆抄内以备异闻。若乃纰缪显然,言不附理,则随违矫正以惩其妄。其时事当否及寿之小失,颇以愚意有所论辩。”所以裴注不仅解释地理名物等,更主要的在于补充原载的遗漏和纠正错误。同一事几家记述不同的,他都收录进来,以备参考。对于史事和人物,裴注有所评论;对于陈寿议论的不当,裴注也加以批评。裴注搜罗广博,引书首尾完整,不加剪裁割裂。为了注释《三国志》,他收集了三国时期的原始材料达一百五十多种,博引各家著作的原文,注文字数约超过原文的三倍。据沈家本统计,注中引书“经部廿二家,史部一百四十二家,子部廿三家,集部廿三家,凡二百十家。”由此许多《三国志》中失载的历史事实得以保存。裴注中也有运用传统注释方法的地方,《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说:“其初意似亦欲如应劭之注《汉书》,考究训诂,引证故实。……盖欲为之而未竟,又惜所已成,不欲删弃,故或详或略,或有或无,亦颇为例不纯。”侯康说:“至于笺注名物,训释文义,裴注间而有之而不详,盖非其宗旨所存。” 杨翼骧先生在《裴松之》一文中将这部分裴注归纳为字音、文义、校勘、名物、地理、典故若干类。他认为:“作注的目的主要是增广事实,而这一类的批注不过是附带的工作”。他注《三国志》的重点是补阙和纠谬。正如他在《上三国志注表》中所说:“寿所不载,事宜存录者,则罔不毕取以补其阙;或同说一事而辞有乖杂,或出事本异,疑不能判,并皆抄纳,以备异闻;若乃纰缪显然,言不附理,则随违矫正以惩其忘;其时事当否及寿之小失,颇以愚意有所论辩。”裴注的最大特点,就是广采博引,极大地丰富了原书的内容。特别是他所引用的原始材料今天大部分已经亡佚,幸而保留在裴注中,因而史料价值就非常珍贵。我们在读《三国志》时,一定要把裴松之的注文当作正文来读。 纪昀在《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对裴松之注《三国志》的评价:“宋元嘉中,裴松之受诏为注,所注杂引诸书,亦时下己意。综其大致约有六端:一曰引诸家之论,以辨是非;一曰参诸书之说,以核讹异;一曰传所有之事,详其委曲;一曰传所无之事,补其阙佚;一曰传所有之人,详其生平;一曰传所无之人,附以同类。其中往往嗜奇爱博,颇伤芜杂。()然网罗繁富,凡六朝旧籍今所不传者,尚一一见其厓略。又多首尾完具,不似郦道元水经注、李善文选注皆翦裁割裂之文。故考证之家,取材不竭,转相引据者,反多於陈寿本书焉。”这个归纳是准确的。但又说:“其初意似亦欲如应劭之注汉书,考究训诂,引证故实。……欲为之而未竟,又惜所已成,不欲删弃,故或详或略,或有或无。”这话毫无证据,只能认为撰提要者的臆测之辞罢了。裴注为史书注释开辟了新的广阔道路。
  针对当时史书“疏略寡要”、“时有脱漏”的问题,裴氏将补阙列为第一项,主要补记重要事件与人物。如曹操推行屯田一事,陈寿仅在《武帝纪》和《任峻传》中用50几个字略作记载,仅仅说明了“军国之饶,起于枣祗而成于峻”。而曹操在这一重大决策上有何认识与领导,推行中有何艰辛,推行后有何成效,陈寿则未作评叙。裴注以180字的篇幅阐明了以上问题,将屯田一事作为曹魏定国的重大国策看待,在掌握史事要领这一层面上,裴氏显然高一筹。又如诸葛亮七擒孟获一事,反映了蜀汉以“攻心为上”的和戎,又是进行北伐前安定后方的重要措施,陈寿一笔带过,而斐氏补充200多字,其识见亦在陈寿之上。王弼开魏晋玄学之先声,陈寿仅以23字记之。裴氏引何邵《王弼传》补其生平与学说,引孙盛《魏氏春秋》反映时人的评断,引《博物志》介绍家世,为我国思想史的研究,提供了重要史料依据。马钧其人其事,在《方技传》中了无涉及。裴氏以1200多字补充其生平与重大发明创造,有关指南车、翻车、连弩、发石车以及织绫机的记载,反映了当时的科技生产水平,填补了科技史研究的空白。与重大事件与人物有关的重要文献亦是补阙的内容,如曹操的《明志令》、《举贤无拘品行令》、曹丕的《与吴质书》,李密的《陈情表》等,亦由裴注得以传世。

  所谓备异与惩妄,是针对同说一事,而各载却“辞有乖杂,或出事本异,疑不能判”之情况而言的。“并皆抄内、以备异闻”为备异,依本志或引证它书做“随违矫正”工作,为惩妄。二者往往难以截然分开。如刘备三顾茅一事,《诸葛亮传》所记情节已人所共知,但魏人鱼豢《魏略》和西晋司马彪《九州春秋》所记则不同,认为是诸葛亮先拜访刘备。裴氏将两载均抄录于注中,可为备异;又对其说加以辨析,引《出师表》所说“先帝不以臣卑鄙,猬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一段,说明“非亮先诣备”这一结论,可谓惩妄。这种备异,惩妄,往往以寿书作为对比对象,再扩及到对其他史书的品评和总结。如在《魏书·文昭甄皇后传注》中,录有王沉《魏书》褒美甄后的记载,与寿书截然不同。裴氏依据《春秋》之义,认定《魏书》“崇饰虚文”,并说“推此而言,其称卞、甄诸后言行之善,皆难以实论”,从而断定“陈氏删落,良有以也”。对陈寿失误而他书正确处,亦作明确判断。如《吴书·楼玄传注》引虞博《江表传》所载楼玄自杀事,裴氏径直判断为“《江表传》所言,于理为长”。《吴书·诸葛恪传注》引胡冲《吴历》所载,裴氏判断为“《吴历》为长”。

  这种评断,在论辨一条中有更多体现。论辨包括评史事与评史书两个方面,评史事者随处可见,是史家主体认识的直接表达,因与本论题关系不大,故略而不论,评论史书,则有总结同期史著优劣的史学批评的意义,是本文讨论的内容之一。裴氏对《三国志》一书的评论,既有在上表中的全面评价,又有散见于各注中的肯定或批评,是较为全面的;对同期其他史书,则多取零金碎玉式的评点,概括来看,这些评论大致可分为体例安排、叙事描写两个方面。

  我国史书体例自《春秋》、《史记》后,编年、纪传两体渐趋成熟,尽管仍存在二体优劣的争论,但其体式已较固定,无需多言了。裴氏较关注的是对现有体例,尤其是做为正史的纪传体的规范化问题。纪传体以人物传记为主,专传、合传较好掌握,而类传如何划分,则颇不一致。裴氏主张取“事类相从”的原则,他说:“臣松之以为列传之体,以事类相从。张子房青云之士,诚非陈平之伦。然汉之谋臣,良、平而已。若不共列,则余无所附,故前史合之,盖其宜也。”肯定了司马迁首创“事类相从”的合理性,然后批评陈寿将非为一类的人放在一传中,有失体例。如贾诩之俦,实属“算无遗略、经权达变”的奇士,应放在善作筹划的程昱、郭嘉等人的类传中,但却放在了德智两全有王佐之风的二荀(荀彧荀攸)之列,裴氏以之“失其类”,“其犹夜光之与蒸烛乎?其照虽均,质则异焉”,本质的异同,应是区分类传的第一要义。其次,行事相类亦为重要原则。如鱼豢《魏略·勇侠传》不计人物生年而按人物行事将汉末孙宾硕四人编入魏,是依据“其人接魏,事义相类”的原则处理的。对此,如果说鱼豢还仅处于一种自发状态的话,那么,裴氏提出“事义相类”的原则,便已成为一种自觉的认识了。由实践升华为理论,再指实践,正是裴注史学意义在编纂学上的体现。

  在叙事描写上,强调通顺合理,反对“语之不通”。注意容貌状写,如对荀彧之外貌,以陈寿不称述为遗憾,特引《典略》、《平原祢稀传》补充之,既反映了魏晋著文讲究人物容止风藻的时代特色,又符合了中国史学讲究形象描写的特色,还体现了裴氏对历史文学的审美要求,即生动形象的描写可使史著更具魅力,这一点同样具有史学意义。
  晁公武首先涉及裴注的字数:“(裴注)博采群说,分入书中,其多过本书数倍。”(《郡斋读书志》卷二)在清代武英殿刻本《三国志》中,李龙官等在校刊识语中更为具体地指出“裴松之注更三倍于正文”。20世纪70年代初,黄大受据台北艺文印书馆影印的殿本统计,陈寿本书为350,833字,裴注为322,3字(《三国志及裴注字数统计表》,载《三国志选注》,台北中正书局,1972年版卷首。转引自吴金华《三国志丛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195页)。王廷洽根据中华书局陈乃乾校点本统计出《三国志》为366,657字,裴注为320,799字(《略谈〈三国志〉与裴注的数量问题》,《古籍整理研究学刊》1985年第3期)。吴金华据百衲本统计,陈寿本书为368,039字,裴注为322,171字(《三国志校诂?附编》,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年)。崔曙庭根据金陵活字本统计,《三国志》为367,327宇,裴注为320,805字(《〈三国志〉本文确实多于裴注》,《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90年第2期)。如果以上述统计最少的《三国志》与统计最多的裴注字数比较,《三国志》也比裴注多38,014字,即便裴注中尚有佚文或混入正文,也不可能达到数倍于本书的文字。张子侠则认为:“《三国志》的版本和流传的经过极为复杂,既有文字脱漏问题,也有注文混入正文的现象,因而正文与注文孰多孰少不能轻下结论。”(《〈三国志〉裴注研究三题》,《史学史研究》2000年第2期)。
  明以前人若王通、刘知几都讥其繁芜,叶适至认为“注之所载,皆寿书之弃余”(文献通考一九一)。清代学者虽然推崇裴注,但也有人指责他有的应注而不注,有的不应注而注,引书有改字等等(见赵翼陔余业考六、四库提要四五及卢文弨的批注)。其实这些都是小缺点,并不能因此掩没它的长处。裴注引用的魏、晋人著作多至二百十种,著录在隋书经籍志中的已经不到四分之三,唐、宋以后就十不存一了。而且裴注所引的材料,都首尾完整,尽管说它“繁芜”,说它“寿之弃余”,单就保存古代资料这一点说,也是值得重视的。
  由于裴注引书具有较高的文献学价值,因此裴注引书数量和书目的考证成了裴注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分歧最大的问题。钱大昕统计裴注引书“凡百四十余种,其与史学无涉者不在数内”,所列书名144种(《廿二史考异》卷十五)。赵翼统计裴注引书“凡〔百〕五十余种”,所列书名151种,亦为史部类数目(《廿二史札记》卷六)。赵绍祖统计裴注引书“凡一百八十余种”,另外,引诸经及诸子字书“又四十余种”(《读书偶记》卷六)。钱大昭以时代,地理,人物,官制,类书,文章,别集,家传,别传为类,统计裴注引书160余种(《三国志辨疑》)。沈家本将裴注引书“依《隋书 经籍志》之例分为四部:计经部廿家,史部一百四十二家,子部廿三家,集部廿三家,凡二百十家”(《三国志注引书目》)。王钟翰统计“裴氏注记所引诸书名,凡二百四五十种”,并按钱大昭的分类列书名256种(《三国志裴注考证》,载《中国文化研究汇刊》第五卷,1945年)。王祖彝除“诸家评论与裴氏自注,傅子,袁子,孙盛,习凿齿等论注以及引古书为诠释者不计”外,统计“裴注征引之书凡百五十六种”(《三国志人名录?裴注引用书目》,商务印书馆,1956年)。马念祖统计裴注引书“二百零三种”(《水经注等八种古籍引用书目汇编》,中华书局,1959年)。杨翼骧统计“以裴氏所引书目全部而言,为二百一十余种;若除去关于诠释文字及评论方面的,则为一百五十余种”(《裴松之与〈三国志注〉》,《历史教学》1963年第2期)。高秀英,杨济安统计裴注引书203种(《三国志人名索引?裴注引书索引》,中华书局,1980年)。陈垣统计裴注“所引书在二百三十种以上”(《三国志注引书目》,载《中国古代史论丛》第七辑,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10月,第331页)。王树民对赵翼的“裴松之三国志注”条裴注引书进行了部分考证(《廿二史札记校证》,中华书局,2002年修订版)。周国林统计裴注引用书目为224种,其中“用于笺释名物训诂音义的先秦至东汉中期著作及其为之作注的和文字训诂方面的著作共四十余种,用于补阙备异惩妄论辩方面的汉末迄晋著作共一百八十余种”(《裴松之〈三国志注〉引书考》,载《中国历史文献研究(一)》,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年)。高振铎统计“裴松之注《三国志》共引书二百三十六种”(《裴注〈三国志〉引书考订--兼评〈廿二史札记校证〉》,《汉中师范学院学报》1993年第3期)。虞万里统计裴注引书“二百三十五种”(《〈三国志〉裴注引书新考》,《温州师院学报》1994年第4期)。伍野春统计裴注引书凡229种,“另有十则未注明出处”(《裴松之评传》,第250页)。张子侠统计“裴氏共引书二百二十七种”。高敏曾与人合作《〈三国志〉裴注引书考》一文,统计引书达二百四五十种(《〈三国志〉说略》,载《经史说略?二十五史说略》,北京燕山出版社,2002年,第87页)。

  《三国志》裴注引用书目
  二画
  《九州岛春秋》(司马彪撰)
  《九州岛记》(荀绰撰。注:此书总名《九州岛记》,则分为《冀州
  记》、《兖州记》等各篇)
  三画
  《三辅决录》(赵岐撰) 《三朝录》
  《三国评》(徐众撰) 《山阳公载记》(乐资撰)
  《山涛启事》
  四画
  《太康三年地记》
  《文士传》
  (注:《曹休传》注中说是张隐所撰,《荀彧传》注中说是张衡所
  撰,《王粲传》注中说是张骘所撰,待考)
  《文章志》(挚虞撰) 《文章叙录》(荀勖撰)
  《孔氏谱》 《孔融集》
  《王氏谱》 《王朗家传》
  《王朗集》 《王弼传》(何劭撰)
  五画
  《世语》=《魏晋世语》(郭颁撰)
  《四体书势》(卫恒撰)
  六画
  《江表传》(虞溥撰) 《交广记》(王隐撰)
  《交广二州春秋》(王范撰) 《先贤行状》
  《汝南先贤传》 《任嘏别传》
  《列书》 《列异传》
  《决疑要注》(挚虞撰) 《百官志》
  《百官名》
  七画
  《吴书》(韦曜撰。注:韦曜本名昭,晋朝史官避司马昭讳改)
  《吴历》(胡冲撰) 《吴录》(张勃撰)
  《吴纪》(环某撰) 《吴质别传》
  《序传》(司马彪撰) 《阮氏谱》
  《志林》(虞喜撰) 《杜氏新书》
  八画
  《辛宪英传》(夏侯湛撰) 《典略》(鱼豢撰)
  《邴原别传》 《明堂论》(蔡邕撰)
  《抱朴子》(葛洪撰) 《东阿王辩道论》
  九画
  《后汉书》(谢承撰) 《英雄记》
  《兖州记》(注:即《九州岛记》其中一篇)
  《风俗通》(应劭撰) 《胡氏谱》
  《姚信集》
  十画
  《晋纪》(干宝撰) 《晋书》(王隐撰)
  《晋书》(干宝撰) 《晋书》(虞预撰)
  《晋诸公赞》(傅畅撰) 《晋阳秋》(孙盛撰)
  《晋泰始起居注》 《晋惠帝起居注》(陆机撰)
  《益州耆旧传》 《益部耆旧传》(陈寿撰)
  《益部耆旧杂记》(陈寿撰。注:此书应为《耆旧传》之附录)
  《高贵乡公集》 《高士传》(皇甫谧撰)
  《烈女传》(皇甫谧撰) 《荀氏家传》
  《荀彧别传》 《袁氏世纪》
  《孙氏谱》 《孙资别传》
  《孙惠别传》 《马先生序》(傅玄撰)
  《书林》(应璩撰) 《神仙传》(葛洪撰)
  十一画
  《陈留耆旧传》 《陈氏谱》
  《曹瞒传》(吴人所撰) 《曹公集》
  《曹志别传》 《庾氏谱》
  《郭氏谱》 《崔氏谱》
  《陆氏世颂》 《陆氏祠堂像赞》
  《陆逊铭》(陆机撰) 《启蒙注》(顾恺之撰)
  《通语》(殷基撰) 《异同杂语》(孙盛撰)
  《异同评》(孙盛撰) 《异物志》
  《异林》(陆某撰)
  十二画
  《华阳国志》(常璩撰) 《华陀别传》
  《博物志》(张华撰) 《博物记》
  《嵇氏谱》 《嵇康传》
  《嵇康集》 《程晓别传》
  《费祎别传》 《傅子》(傅玄撰)
  《傅咸集》 《张超集》
  《逸士传》(皇甫谧撰) 《搜神记》(干宝撰)
  十三画
  《蜀记》(王隐撰) 《蜀本纪》
  《蜀世谱》(孙盛撰) 《楚国先贤传》
  《零陵先贤传》 《会稽典录》
  《会稽邵氏家传》 《虞翻别传》
  《杨都赋注》(庾阐撰) 《万机论》(蒋济撰)
  十四画
  《汉纪》(张璠撰) 《汉纪》(袁宏撰)
  《汉书》(华峤撰) 《汉魏春秋》(孔衍撰)
  《汉晋春秋》(习凿齿撰) 《汉末名士传》
  《管辂别传》 《赵云别传》
  《裴氏家纪》(傅畅撰)
  十五画
  《郑玄别传》 《潘尼别传》
  《潘岳别传》 《潘岳集》
  《刘氏谱》 《刘廙别传》
  十六画
  《冀州记》(注:即《九州岛记》其中一篇)
  《战略》(司马彪撰) 《卢谌别传》
  《诸葛氏谱》 《诸葛亮集》(陈寿次定)
  《诸葛恪别传》 《机云别传》
  《默记》(张俨撰) 《褒赏令》
  十七画
  《襄阳记》(习凿齿撰) 《锺会母传》
  十八画
  《魏书》(王沈撰) 《魏略》(鱼豢撰)
  《魏纪》(殷澹撰) 《魏氏春秋》(孙盛撰)
  《魏末传》 《魏武故事》
  《魏名臣奏》 《魏世籍》(孙盛撰)
  《魏世谱》 《魏都赋》
  《杂记》(孙盛撰) 《礼论》
  十九画
  《庐江何氏家传》
  二十画
  《献帝传》 《献帝记》
  《献帝春秋》(袁暐撰) 《献帝起居注》
  《谱叙》(华峤撰)
  二十一画
  《续汉书》(司马彪撰) 《顾谭传》
  二十四画
  《灵帝纪》(刘艾撰)
  上所引书一百五十六种,不包括引用古书以为注释者。
  附录
  1. 撰人着一书以上者
  荀绰:《九州岛记》(《兖州记》、《冀州记》等)
  鱼豢:《典略》、《魏略》
  习凿齿:《汉晋春秋》、《襄阳记》
  傅畅:《晋诸公赞》、《裴氏家纪》
  傅玄:《马先生序》、《傅子》
  华峤:《汉书》、《谱叙》
  挚虞:《文章志》、《决疑要注》
  葛宏:《抱朴子》、《神仙传》
  何劭:《王弼传》、《荀粲传》
  陆机:《晋惠帝起居注》、《陆逊铭》
  王隐:《交广记》、《晋书》、《蜀记》
  皇甫谧:《高士传》、《烈女传》、《逸士传》
  干宝:《晋纪》、《晋书》、《搜神记》
  陈寿:《益部耆旧传》、《益部耆旧杂记》、《诸葛亮集》
  司马彪:《九州岛春秋》、《序传》、《战略》、《续汉书》
  孙盛:《晋阳秋》、《异同杂语》、《异同评》、《蜀世谱》、
  《魏氏春秋》、《魏世籍》、《杂记》
  2. 同名著述
  张璠《汉纪》、袁宏《汉纪》
  干宝《晋书》、王隐《晋书》、虞预《晋书》

  作后汉书的范晔和裴松之同时,以年龄论,裴比范长二十岁,范死在宋文帝元嘉二二年(公元445年),裴死更比范后六年。两人虽然生在同一时期,同样搜集史料,但他们运用史料的方法不同,范晔组织所得的史料编或后汉书,裴松之则用来注陈寿的三国志。试取陈寿、范晔两书中篇目相同的十六篇列传比较,范书比陈书篇幅增多约一倍,那些多出来的材料,大多是和裴注相同的。
  裴注出现后,引来了许多评议,其中有褒有贬。刘知几说:少期集注《国志》,以广承祚所遗,而喜聚异同,不加刊定,恣其击难,坐长繁芜。观其书成表献,自比蜜蜂兼采,但甘苦不分,难以味同萍实者矣。
  “与刘知几不同,赞誉裴松之者多从保存史料方面对裴注给予肯定。侯康说:“陈承祚《三国志》世称良史,裴注尤博赡可观。”《四库提要》作者对裴注有褒有贬,既认为裴注“嗜奇爱博,颇伤芜杂”,又从积极的方面说:“然网罗繁富,凡六朝旧籍今所不传者,尚一一见其崖略;又多首尾完具,不似郦道元《水经注》、李善《文选注》皆剪裁割裂之文,故考证之家取材不竭,转相引据者,反多于陈寿本书焉。”关于以往史家对裴注的评价,杨翼骧先生在前引《裴松之》一文中有详细介绍,读者可以参看。
  以上对于裴注的评价反映了传统史学批评的特点。评论者大多不能摆脱是与非、优与劣的思维框架。从史学史的角度来看待裴注,更应关注的是,历来对史书的注释都是从名物训诂的角度着眼的,为什么裴松之却要发明出一种新的注释方式?刘知几说裴松之“才短力微,不能自达”, 章学诚也说:“裴松之依光于陈寿,非缘附骥,其力不足自存也。”刘知几、章学诚虽然都是传统史学批评的大家,但这些分析却有失水准,带有很强的好恶色彩。所谓“不能自达”、“不足自存”,都是要从注释家才智缺乏一端求得解释。
  不带偏见阐释裴注出现原因的当首推陈寅恪先生。陈氏认为,裴注是受到佛教典籍“合本子注”的影响所致。他在《支愍度学说考》一文中说:“中土佛典译出既多,往往同本而异译,于是有编纂‘合本’以资对比者焉。”《比丘大戒二百六十事》(原注:“三部合异二卷。”)云:说戒者乃曰:僧和集会,未受大戒者出!僧何等作为?众僧和聚会,悉受无戒!于僧有何事?答:说戒。僧答言:布萨。不来者嘱授清净说!诸人者,当说当来之净!答言:说净。陈氏解释说:“据此,可知本子即母子。上列《比丘大戒二百六十事》中,其大字正文,母也。其夹注小字,子也。盖取别本之义同文异者,列入小注中。与大字正文互相配拟。即所谓‘以子从母’,‘事类相对’者也。” 在《读〈洛阳伽蓝记〉书后》一文中,他又进一步发挥说:“裴松之《三国志注》人所习读,但皆不知其为合本子注之体。” 周一良先生对陈说持怀疑态度。他在《魏晋南北朝史学著作的几个问题》一文中说:“裴松之、刘孝标、郦道元的注,多为补遗订误,而非字句出入,往往连篇累牍,达千百言。这与同本异译简单明了的情况有很大不同”,“恐怕未必与佛家合本子注传统有何渊源吧?
  陈寅恪先生的解释是从史书编撰的的技术性角度入手的,既怎样编撰更便于读者阅读。对此,周一良先生的质疑是有力的。“补遗订误”才是裴注的本质所在,这与合本子注似乎没有什么关系。

解决方案2:

裴松之(372—451),字世期,先世原为河东闻喜(今山西闻喜县)人,永嘉南迁后移居江南。东晋刘宋之际的史学家,《三国志注》的作者。

仕宦生活

裴松之出身于士族官僚家庭。祖父裴昧,官居光录大夫。父亲裴珪,曾任正员外郎。

裴松之从小喜欢读书,八岁的时候己熟知《论语》、《诗经》诸书。长大以后,他博览各种典籍,学识日进。晋孝武帝太元十六年(391),朝廷选拔一批名门士族子弟入宫侍卫,参与顾问咨询事宜。由于门第和本人的学识,裴松之被选中,担任殿中将军的职务。与裴松之同时入选的琅邪王望之、会稽谢�都是名门望族。这一年,裴松之二十岁。

晋安帝初年,东晋统治阶级内部矛盾激化,强藩举兵威胁的战争频繁发生。隆安二年(398),裴松之的舅父豫州刺史庾楷联合衮青二州刺史王恭等人攻打建康。兵变失败后,庾楷投奔占据夏口的桓玄,被委任为武昌太守。庾楷为扩大自己的势力,要求外甥裴松之西行担任新野太守。裴松之考虑此行风险太大,迟迟不肯动身。果然不久,西部几个军阀火并,庾楷死于桓玄之手。裴松之犹豫未行,免去了一场杀身之祸。

义熙初年,裴松之先后担任过员外散骑侍郎和吴兴故鄣县县令等职。由于他在故郭县政绩突出,被升调回,改任尚书祠部郎的职务。

在尚书祠部任官期间,裴松之曾上书要求禁断私碑。东晋承汉魏余弊,官僚士人欺世盗名之风甚盛。他们生前竟相饰情标榜,死后家人竭力堆砌华文丽藻,为其铭石勒碑。裴松之是个严肃的学者。他认为,碑铭之作是为明示后人,所以传记必须与事实相符,而现在弄虚作假,造成真假相蒙,使后人没有取信的标准,掩盖了历史的。在揭露批判这种恶习的同时,裴松之也表露了自己对于修史和鉴别史料的某些观点。

义熙十二年(416),执掌朝政的太尉刘裕兼领司州刺史,率军北伐。裴松之时任司州主簿随军北行。北伐过程中,裴松之始终总领府事,参与幕府机要。刘裕十分赏识裴松之的才干,称赞他有“庙廊之才”,将他转任治中从事史。一俟晋军攻占洛阳,刘裕就把他召回南方,委任为自己封国的世子洗马。这时,裴松之已成为刘裕集团中的重要成员。

刘宋代晋以后,裴松之历任零陵内史、国子博士、冗从仆射等职。元嘉三年(426),宋文帝派遣十六人为大使,巡行各州。裴松之被派往湘州。自湘州归来,他将所探询的吏政民情,归纳为二十四项条款。这次的巡视,以裴松之的任务完成为最好,因而受到了的赞扬。不久,他被升任为中韦侍郎、司冀二州大中正,并赐爵西乡侯。

同年,宋文帝向裴松之表露了对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不太满意。他命令裴松之广采三国各类史籍为陈书作注。裴松之受诏后,上搜旧闻,傍摭遗逸,经过三年的精心撰作,终于在元嘉六年(429)七月写成《三国志注》。宋文帝看过后,非常高兴,称赞他说:“你作成了一件不朽的事业。”这一年,裴松之五十八岁。

裴松之随注书呈给宋文帝一份《上三国志注表》,这是他对注书工作的总结。首先,裴松之肯定了陈寿的著作。认为它叙事清晰,取材审正,是当时的一部“嘉史”。同时,他指出陈书有过于简略、以至脱漏很多重要史实的缺陷。最后,裴松之陈述了自己作注的指导思想,并把注文概括为补阙、备异、惩妄、论辩四种类型。

“补阙”是裴松之注书的重点。用他自己的话说,凡陈书听不记载的,而又有保存价值的史料,注书全部予以补充。补阙大致分两个方面。第一,对于陈书中记载过于简略的地方,裴松之广征博引,悉心增补,使读者得知比陈书更多的史实。如曹操始兴屯田为三国时期重要的政治、经济措施。而《三国志·武帝纪》只在建安元年条下书“用枣祗、韩浩等议始兴屯田”,如此一代大事,只有寥寥数字。裴松之则引王沈《魏书》进行补充,联系后面《任峻传》注引的《魏武故事》,共增补有关记载近三百三十字。这样就把屯田的前因后果、具体措施大体描述清楚了。陈寿对于当时著名的哲学家王弼的生平记载也过于疏略,只在《钟会传》后附记“弼好论儒道,辞才逸辩,注《易》及《老子》,为尚书郎,年二十余卒”。裴松之为王弼的生平事迹和学术思想,补充了七百五十余字。此外,《三国志》对西北及西方各族、各国的情况也未作专篇叙述,仅于《乌丸传》、《鲜卑传》等文中略作交待。

裴注则引《魏略》对氏、匈奴、羌、西域各国、大秦及大秦属国予以重点叙述,其中关于大秦的地理、交通、风俗、物产等方面的记载,尤为详瞻。在这方面的注文中,裴松之有时还说明补充材料的理由,如《王粲附吴质传》注引《魏略》之《魏太子与吴质书》后,写道:“松之以本传虽略载太子此书,美辞多被删落,今故悉取《魏略》所述,以备其文。”又在《傅嘏传》注引司马彪《战略》前讲:“《战略》载嘏此对,详于本传,今悉载之,以尽其意。”第二,对于陈寿记载遗漏的地方,裴松之也搜集资料,给予添补。《武帝纪》建安十五年条下,裴注增加一个“令”(后人题称为《让县自明本志令》)。在此令中,曹操叙述了他五十五岁以前生平抱负的变化,是曹操一篇很重要的自传。在《武帝纪》末,裴松之注引《魏书》、《傅子》诸书,综述曹操的为人,并补充了曹操援剑割发、多疑滥杀、生性节俭等方面的史实,都为后人研究曹操提供了重要的资料。马钧是三国时期著名的科技发明家,陈书对马钧其人其事,只字未提。裴松之除在《明帝纪》注引《魏略》中述其制作外,还在《杜夔传》注引傅玄序文,将马钩生平事迹及其创造发明,用洋洋一千二百余字叙述清楚,遂使这位伟大的科学家免遭淹没无闻的悲剧。《孙皓传》注中所引《晋阳秋》,讲到孙皓降于王浚,“浚收其图籍,领州四,郡四十三,县三百一十三,户五十二万三千,吏三万二千,兵二十三万,男女口二百三十万,米谷二百八十万斛,舟船五千余艘,后宫五千余人。”这是吴亡时全面情况,是研究经济史难得的宝贵数字。

在裴松之所能见及的各家史著中,有很多互不相同,甚至对立的记载。经过比较鉴别,对于这类文字,能够作出判断的,裴松之都写出结论,但对那些不易判断谁是谁非的材料,则一并收入,留待读者或后人去分判,这就是“备异”。在封建官僚中,能有这种实事求是学风的人还是不多的。裴松之喜欢用“未详”、“未详孰是”、“未知何者为误”等案语处理备异类材料。如《武帝纪》注引郭颁《魏晋世语》所载魏讽事迹后,写道:“王昶《家诫》曰:济阴魏讽。而此云沛人,未详。”《荀攸传》载袁绍有个大将韩,裴松之案:“诸书韩或作韩猛,或云韩若,未详孰是。”《张邈传》注引《献帝春秋》后讲:“案本传邈诣术,未至而死,而此云谏称尊号,未详孰是。”《高柔传》载为高柔从兄,裴松之案曰:“《陈留耆旧传》及谢承《(后汉)书》,干应为柔从兄;未知何者为误。”裴松之对备异类材料有时加的是“与本传不同”或“与本传违”等案语。此外,裴松之还把大致同意某一种说法,但又把握不大的材料归入备异类。如《武帝纪》注引《山阳公载记》的记载与陈书不同,裴松之判断说:“案《吴志》刘备先破(曹)公军,然后(孙)权攻合肥。前此纪云权先攻合肥,后有赤壁之事,二者不同,《吴志》为是。”《诸葛恪传》注引胡冲《吴历》所载诸葛恪入宫前与滕胤问答之辞,与陈书不同。裴松之引孙盛之语说明自己的观点:“《吴历》为长。”

所谓“惩妄”,是指对陈书中明显错误的地方,裴松之引举事实所进行的纠谬。“惩妄”,有两种表述形式。其一是举陈书前后乖舛之处,自证其误。如《武帝纪》载官渡之战前曹军“兵不满万”,裴注曰:“未应如此之少。”复在《苟或传》中找出“十万之众”的矛盾记载,进一步辨明“官渡之役不得云兵不满万也”。《明帝纪》载魏明帝死年三十六,裴注批驳说:“魏武以建安九年八月定邺,文帝始纳甄后,明帝应以十年生,计此年正月,整三十四年耳;时改正朔,以故年十二月为今年正月,可强名为三十五,不得三十六也。”《向朗传》记载:“自去长史,优游无事垂三十年。”裴松之反对说:“朗坐马谡免长史,则建兴六年中也。朗至延熙十年卒,整二十年耳,此云三十,字之误也。”其二是引用其他史家的著述辨别陈寿记载的错误。如《朱然传》记载朱然于赤乌五年战败魏将事,裴注引孙盛《异同评》的考证认为“陈寿误以吴嘉禾六年为赤乌五年耳。”

裴松之的“论辩”包括对某些史实、陈寿的《三国志》及诸家史的考辨和评论。裴松之于补充史实的同时,常有对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的评论。如《关羽传》中有关羽投奔刘备,曹操禁部下追杀的记载。裴松之评论说:“松之以为曹公知羽不留而心嘉其志,去不遣追以成其义,自非有王霸之度,孰能至此乎?”裴松之对张昭劝孙权降曹一事的评论,也与一般学者看法不同。他认为:“若使昭议获从,则六合为一,岂有兵连祸结,遂为战国之梦哉!虽无功于孙氏,有大当于天下矣。”这里体现了裴松之反对、渴望统一的思想。裴松之在肯定陈书的同时,也批评了陈寿的“小失”。这种“小失”有属于记事不当的。如对官渡之战记“兵不满万”文,评论说:“将记述者欲以少见奇,非其实录也。”《鲁肃传》和《诸葛亮传》关于孙吴合力抗曹的记载互相矛盾,前者称“皆肃之本谋”,后者讲“此计始出于亮。”裴松之批评说:“若二国史官各记所闻,竟欲称扬本国容美,各取其功。今此二书同出一人,而舛互若此,非载述之体也。”有的“小失”属于编撰问题。如裴松之反对陈寿将贾诩与荀彧、荀攸合传,认为“列传之体,以事类相从。……魏氏如贾诩之俦,其比幸多,诩不编程郭之篇,而与二荀并列,失其类矣。”他还认为董允应附于其父董和传后,不应当分别立传。裴松之对陈寿的某些评论也有不同意见。如陈寿把袁术的失败归为奢淫放肆,裴松之批评他没有抓着事情的要害,认为“妄自尊立”是袁术灭亡的关键。裴松之除批评陈寿的论点不当外,还对他的遣词用字有所指责。裴松之在引述其他史家的著述时也对他们进行评论。在《高贵乡公纪》注中,裴松之对晋代的几位史家张璠、虞溥、郭颁等人分别进行了评论。他认为张璠的《后汉纪》“虽似未成,辞藻可观”,虞溥的《江表传》“粗有条贯”,唯对郭颁的《魏晋世语》嗤之以鼻,说它“最为鄙劣”。他还说张骘的《文士传》“虚伪妄作”,乐资的《山阳公载记》“秽杂虚谬”。这些评价是裴松之根据诸家史的叙事水平和议论能力得出的。

除了补阙、备异、惩妄、论辩四个方面之外,裴注也包括一般注书的内容,即文学的训诂、名物的铨释、书稿的校勘等方面的注文。如解释《文帝纪》中的“款塞内附”说:“款,叩也,皆叩塞门来服从。”对《孙权传》中的“鄱阳言白虎仁”,解释说:“白虎仁者,王者不暴虐则仁虎不害也。”对于《徐晃传》中“今假臣精兵”,校勘说:“案晃于时未应称臣,传写者误也。”属于注释名物的有《齐王芳纪》注中引述《异物志》、《傅子》、《搜神记》等书解释“火浣布”,《诸葛亮传》注中引《魏氏春秋》解释“连弩”等。此外,裴注还有注释地理、典故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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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松之
裴松之(372—451),字世期,南朝宋河东闻喜(今山西闻喜)人。裴松之士族官僚家庭出身,祖父裴昧官居光录大夫,父裴圭曾任正员外郎。裴松之从小喜爱读书,8岁时已熟知《论语》、《诗经》诸书。后博览典籍,学识日进。晋孝武帝太元十六年(391年),裴松之任殿中将军,时年20岁。晋安帝隆安二年(398年),其舅父豫州刺史庾楷联合兖青二州刺史王恭等攻打建康。兵败,庾楷投奔夏口的桓玄。庾楷推荐裴松之担任新野太守。裴松之考虑风险过大,迟迟不肯动身。不久,军阀火并,庾楷死于桓玄之手。裴松之免去了一场杀身之祸。
义熙初,裴松之先后担任员外散骑侍郎,吴兴故鄣县县令等职,后升调回朝廷,改任尚书祠部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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