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规范商户撤场流程及其遗留物品的管理,降低公司损失,维护公司利益。
2、适用范围
公司的所有商铺撤场管理工作。
3、定义
撤场:合同到期正常终止、商户提出撤场申请或因违反合同约定公司要求其撤柜等,按公司正常流程办理撤场手续,并终止商户在广场的经营行为。
逃场:商户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正常流程办理撤柜手续,自行终止在广场的经营行为。
4、职责
4.1招商部负责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和办理撤场手续。
4.2营运部负责商铺撤离现场全过程的监控与管理,商铺撤场场地验收和商户逃场后的相关工作。
4.3物业后勤部负责对商铺撤场/逃场的现场监管,对有逃场迹象的商户进行监控,对经营场地进行拆除与验收。
4.4财务部负责费用核算与收取。
4.5行政部负责利用法律程序对逃场商户进行欠费追缴和逃场撤柜扣押物品与遗留物品入库、保存与处理。
5、程序
5.1公司百货品牌、边角租赁类和特色店类的合同到期商户正常撤场与未达成续约意向的商户撤场。
5.1.1商户须在商铺合同期届满前60天向招商部提出书面续约申请,逾期未提出视为无续签意向,招商经理于续约申请提出后的10个工作日内回复商户是否继续合作。招商经理将续约申请与相关资料情况和续约谈判情况汇报招商部门经理、副总及公司总经理确认。合同续约参见《招商管理制度》。
5.1.1.1招商经理与商户于合同到期前30天未达成续约意向,招商经理即给商户下发《解除合同通知书》。
5.1.1.2商户未在商铺合同期届满前60天向招商部提出书面续约申请,招商经理根据商铺经营情况与洽谈情况于商户合同到期前30天给商户下发《解除合同通知书》。
5.1.2招商经理于《解除合同通知书》下发后5个工作日内与商户进行撤柜洽谈并要求商户上报撤柜申请与商铺拆装施工方案。
5.1.3招商经理在确定撤场日期前两个工作日填写《撤柜审批单》(详见附表b),注明准确的撤场日期与商铺交付租金日期,后附撤柜申请,经招商经理、营运经理、经营管理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通过后,于撤场日期前一个工作日连同商户商铺拆装施工方案一并转物业后勤部。
5.1.4营运楼层经理在审批《撤柜审批单》后,带领商户到物业后勤部安管人员为商户办理撤场手续,保证商户正常撤场。
5.1.5物业后勤部根据《撤柜审批单》中注明具体撤场时间通知相关设备人员做能源核算与商铺撤场场地验收的准备,并审核商铺拆装施工方案防止野蛮施工。物业后勤部核算能源费后立即将《撤柜审批单》与商铺拆装施工方案传至招商经理。
5.1.6招商经理接到物业后勤部传至的《撤柜审批单》后立即填写《撤柜确认单》(详见附表c),连同审批后的`《撤柜审批单》于撤柜当天一并传至财务部核算是否欠费,如欠费,商户补齐后方可撤场。《撤柜审批单》由财务部保存。
5.1.7招商经理持财务确认无欠费后的《撤柜确认单》和商铺拆装施工方案传至营运楼层经理,营运楼层经理需在《撤柜确认单》上注明同意放行,并传给物业后勤部,审核后传至营运楼层经理,营运楼层经理下发至商户。相关部门各执一联,并将招商留存联转至招商经理做合同终止。
5.1.8商户持《撤柜确认单》于撤柜当天晚18点后直接撤出经营场地,并按商铺拆装施工方案现场施工,物业后勤部和营运楼层管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管。
5.1.9营运楼层管理人员、物业后勤部各设备人员与商户在撤柜场地清空后,根据该商铺《商铺交接表》对撤柜场地进行场地验收,三方签字确认后留营运部楼层保存。撤柜场地如有损坏,商户须按公司标准赔偿,赔偿金可在装修押金中扣除。
5.1.10撤出场地后,物业后勤部清理场地。营运楼层经理将《商铺交接表》于次日早10点前交财务部保存。
5.1.11商户于合同结束后三个月到财务部结算货款与保证金等费用。财务部根据《撤柜审批单》和《商铺交接表》给商户结算费用。
5.2公司百货品牌、边角租赁类和特色店类商户违反合同约定构成解除合同条件的或商户已被确定为公司经营调整目标的,公司要求其撤柜。
5.2.1招商经理与商户洽谈撤柜事宜,并下发《解除合同通知书》。
5.2.1.1构成解除合同条件的违约行为,招商经理须与咨询法律顾问确认,保证公司的处理意见与国家法律法规一致。
5.2.1.2招商经理将商户违约事实与法律顾问的意见,以书面形式呈报经营管理中心副总和公司总经理审批。并报财务部核算相关费用,防止欠费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5.2.2具体撤场流程参见5.1.2至5.1.11程序。
5.3公司独立项目和主力店的合同到期商户正常撤场与未达成续约意向的商户撤场。
5.3.1商户须在商铺合同期届满前六个月向招商部提出书面续约申请,逾期未提出视为无续签意向,招商部门经理于续约申请提出后的30个工作日内回复商户是否继续合作,并将续约申请与相关资料情况和续约谈判情况汇报经营管理中心副总及公司总经理确认。合同续约参见《招商管理制度》。
5.3.1.1招商经理与商户于合同到期前3个月未达成续约意向,招商经理即给商户下发《解除合同通知书》。
5.3.1.2商户未在商铺合同期届满前6个月向招商部提出书面续约申请,招商部门经理根据商铺经营情况与洽谈情况于商户合同到期前3个月给商户下发《解除合同通知书》。
5.3.2招商经理于《解除合同通知书》下发后5个工作日内与商户进行撤柜洽谈并要求商户上报撤柜申请与详细的商铺拆装施工方案。
5.3.3招商经理在确定撤场日期前七个工作日填写《撤柜审批单》(详见附表b),
注明准确的撤场日期与商铺租金交付结算日期,后附撤柜申请,经营运楼层经理、经营管理中心副总、总经理审批通过后,于撤场日期前一个工作日连同商户商铺拆装施工方案一并转物业后勤部。
5.3.4营运楼层经理在审批《撤柜审批单》后,带领商户到物业后勤部办理租用临时能源费的手续与到物业后勤部安管人员为商户办理撤柜手续,保证商户正常撤柜。
5.3.5具体撤场程序参见本制度5.1.5—5.1.11程序。
5.3.6营运楼层经理在确定撤场后2天内组织物业后勤部人员、公司财务人员共同对商铺内不可移动的物品与未撤走的物品进行登记与固定资产折旧核算,并与公司行政物业中心人员交接现场物品入公司一级库保存。由公司财务人员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商铺《固定资产折旧审批表》转营运楼层经理。经物业后勤部核对后报经营管理中心副总及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由营运部楼层经理和招商经理保存,以备在洽谈新商户时使用。
1.4公司独立项目和主力店商户违反合同约定构成解除合同条件的或商户已被确定为公司经营调整目标的,公司要求其撤柜。
5.4.1招商经理与商户洽谈撤柜事宜,并下发《解除合同通知书》。
5.4.1.1构成解除合同条件的违约行为,招商经理须与咨询法律顾问确认,保证公司的处理意见与国家法律法规一致。
5.4.1.2招商经理将商户违约事实与法律顾问的意见,以书面形式呈报经营管理中心副总和公司总经理审批。并报财务部核算相关费用,防止欠费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5.4.2具体撤场流程参见5.3.2至5.3.6程序和5.1.5至5.1.11程序。
5.5公司强行撤场的处理办法,包含百货、独立项目、商业街花车项目和边角租赁项目。
5.5.1招商经理未与商户就撤场事宜达成一致,招商经理)起草《解除合同通知书》后附《商户违规操作单》,报公司行政部法务人员审批。审批后转营运部并下发给商户。
5.5.2营运楼层经理在接到商铺《解除合同通知书》后,知会物业后勤部,联系当班的物业后勤部安管值班人员和商户或营业员等乙方人员三方共同清点封存(若乙方无人到场,营运部楼层经理须联系相关人员做影象记录,将录象资料存公司行政物业中心保存),并填写《商品清点台帐》,三方清点人均要签字确认。并根据场地需求联系物业后勤部或物业后勤部指定的装修公司对商铺场地进行拆除,并对拆除后的场地进行验收。将商铺清点封存货品与确认后的《商品清点台帐》与商铺拆装后可以再次利用的物品清点后与公司行政经理交接入库,商铺物品由公司行政部负责保存与处理。
5.5.3营运楼层经理负责填写《撤柜审批单》与《撤柜确认单》报公司审批,审批后将《撤柜确认单》转招商部综合业务经理做合同终止。
5.6逃场商铺的撤柜处理办法:
5.6.1营运楼层经理确认商铺逃场后,营运楼层经理填写《商户违规操作单》将撤场/逃场的情况经过(包括时间、地点、见证人、确认人等)与商户欠费单做为证据报经营管理中心副总审批,审批后公司总经理审批,其他依据以公司行政部法务人员要求为准,各部门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提供,确保公司利用法律程序追缴欠款。
5.6.2营运楼层经理得到商铺逃场的公司审批意见后,知会物业后勤部服务中心。物业后勤部服务中心安排具体人员协助营运楼层经理对商铺内物品进行封存和商铺装修的拆除。
5.6.3营运楼层经理负责填写《撤柜审批单》与《撤柜确认单》报公司审批,审批后将《撤柜确认单》转招商经理做合同终止。
5.6.4逃场遗留物品处理:
5.6.4.1营运楼层经理联系当班的物业后勤部安管值班人员和商户或营业员等乙方人员三方共同清点封存(若乙方无人到场,营运部楼层经理须联系相关人员做影象记录,将录象资料存公司行政部保存),并填写《商品清点台帐》,三方清点人均要签字确认。
5.6.4.2物品清点完毕后由营运楼层经理将《商品清点台帐》交公司行政部经理处入公司一级库保存,营运楼层经理做好交接工作。公司行政部做好扣押物品的出入库账簿登记,保留出入单据以便核查,公司行政部负责扣押物品的处理和利用法律程序对商户的欠款进行追缴。
5.6.4.3营运楼层经理根据场地需求联系物业后勤部或物业后勤部指定的装修公司对商铺场地进行拆除,并对拆除后的场地进行验收。将商铺清点封存货品与确认后的《商品清点台帐》与商铺拆装后可以再次利用的物品清点后与公司行政部经理交接入库,商铺物品由公司行政部负责保存与处理。
5.6.4.4营运楼层经理负责联系商户,并与之协调以尽量减少双方损失。
5.6.4.4.1如果与商户达成一致,则由营运楼层经理填写《欠款/逃款商户遗留物品处理审批表》报经营管理中心审批,经总经理审批后,报公司行政部审批。按公司审批意见执行。
5.6.4.4.2如果与商户无法达成一致,公司行政部负责利用法律程序追缴欠款。
5.7商户合同未到期,商户申请撤柜包含百货类商户、边角租赁类商户和特色店类商户、临时经营商户和独立项目商户。
5.7.1商户在合同执行期向招商部提出书面撤柜申请,招商经理根据资源储备情况与商铺卖场经营情况与商户进行谈判并洽谈新商户资源。
5.7.1.1商户同意继续经营,商户撤回撤柜申请。
5.7.1.2新商户有签约意向,招商经理(部门经理)按照本程序5.1.3至5.1.11程序(独立项目按照5.3.2至5.3.6程序和5.1.5至5.1.11程序。)安排商户撤场,按照《招商管理制度》和《进场装修管理流程》安排商户进场。撤场商户合同保证金、已交租金不予返还。
5.7.1.3商户不同意继续经营并且无新商户进场,招商经理在商户提出书面撤柜申请第六十天后,按照本程序5.1.3至5.1.11程序(独立项目按照5.3.2至5.3.6程序和5.1.5至5.1.11程序。)安排商户撤场。撤场商户合同保证金、已交租金不予返还。
5.8临时经营商户的撤柜:
5.8.1招商经理在《临时经营合作协议》到期前3个工作日内,确定本期促销到期后撤柜的商铺,并填写《撤柜审批表》经招商经理、营运经理、经营管理中心副总、总经理审批通过后,于撤场日期前两个工作日传至营运楼层经理处。营运楼层经理负责安排临时商铺撤场。
6、记录
《解除合同通知书》、《撤柜审批表》、《撤柜确认单》由招商部保存,期限一年。
《欠款/逃款商户遗留物品处理审批表》由营运部、行政部保存,期限一年。
7、参考文件
《招商管理制度》
8、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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