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处:
我于1994年毕业于大学文学院,同年分配到通信集团信息部工作,至今已工作满5年。我今年年满27周岁,女友何岚与我同岁,符合晚婚年龄。今年2月18日我们已申请并领到结婚登记证。特向集团后勤处申请婚房一套。请后勤处领导审批。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王
一九九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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