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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管道安全施工协议书

2023-11-24 来源:乌哈旅游

  甲方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乙方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协议。

  二、 施工项目:

  三、施工地点:

  四、 施工时间:

  五、协议内容:

  第一条 乙方的资质审查由甲方审查确认,乙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2、具有有效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3、具有由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近两年安全施工证明;

  4、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等具有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及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证书;

  5、配备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30人以上的承包单位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承包单位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

  6、配备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

  7、具有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办法。

  第二条 本工程的安全目标是:无重伤、死亡事故;无人身群伤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设备重大损坏事故。

  第三条 本工程安全管理的方针和原则: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循安全管理制度化、人员行为规范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物料堆放定置化的原则。

  第四条 甲方安全管理体系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最高机构(该机构成员包括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该管理体系下设安全员,负责日常工作。乙方要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相适应的安全组织机构。

  第五条 甲方和乙方的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责。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和监理单位有权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2、甲方和监理单位有权严格审查乙方的安全资质。

  3、有权参加审查乙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督促执行。

  4、帮助协调承包人在交叉作业中存在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问题。

  5、有权督促、检查乙方对其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严重失控的单位,发书面安全不符合项通知,有权视其情况责令其停工整顿。

  6、负责组织相关人参加的联合安全施工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7、协助施工现场总平面管理,确保现场文明施工。

  8、负责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第七条 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施工现场安全由乙方负责。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标准和规范、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3、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建立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单项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经甲方审查后实施。

  4、承包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的;所有作业人员中没有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的老、弱、病、残人员。否则,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有权要求上述人员立即停止作业并离开施工现场。

  5、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是专业厂家生产并经检验合格产品,符合检验周期。

  6、起重设备、压力容器等设备的报装、验收、效验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协助。

  7、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办理施工人员的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

  8、乙方在现场设置各种安全标志及安全保护设施,并要考虑与其它单位整体的协调性。

  9、施工现场严禁存在“三合一”(办公、仓库、生活)场所,夜间现场值班人员应向发包人备案。

  10、凡由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凡由乙方责任造成的火灾和设备损坏等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发生的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按规定统计上报。

  11、严格按基建程序、施工程序、建设工程安全工作规程进行施工。 第八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 元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合同到期无安全事故后返还。

  第九条 甲方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有权纠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施工中存在习惯性违章、严重违章的,甲方根据情节对乙方进行处罚 元的违约金。违约金应以现金的形式给甲方上交。

  第十条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乙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注:”三不放过”原则: 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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