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个月)。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 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
1、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2、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以 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3、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不得克扣和拖欠工资。甲方应于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可顺延。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
五、社会保险
第五条甲乙双方均应依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
第六条甲方应依法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七、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七条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八、违约责任
第八条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擅自离职或者离职时未按规定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乙方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乙方在工作中因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相应的工资及提成。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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