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单位:成都精建建筑劳务输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周建明砖工班组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一期地库20xx年10月15日以后施工的工程量,由于市场人工费及辅材上涨因素,双方就价格调整一事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解放北路一段139号商住项目一期地库
工程地点: 解放北路一段139号
承包内容:基坑内四周、独立柱柱基的砖胎模以及钢筋堆放支墩、垃圾池、养护池、废旧钢筋池等的砌筑及抹灰工作;施工场地范围内的材料水平转运。 承包方式:单项人工费(竣工验收合格后)、包工具用具、人工造料、劳保用品、意外险。
二、承包工程范围:
承包范围: 一期地库
主要以实物工程量计算:以实际完成该项工程的体积计算。
三、合同单价: 砖砌体320元/m³。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财务结算完毕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 甲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