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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劳务分包合同

2023-01-23 来源:乌哈旅游

  甲方:

  乙方:

  甲方将承建的东升街道东升三期廉租房二标段(5#楼)吊顶单项工程,发包给乙方采用包工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助及平等互助的原则,依据本工程的情况,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东升街道东升三期廉租房二标段5#楼 施工地点:东升一杆旗 施工内容:商铺、走道、厨卫的吊顶 承包方式:人工费单包。甲方提供以上承包内容所需要的主要材料,乙方提供完成以上承包内容所需的辅助材料(注:钉子、安全帽、施工所必须的工具、桶以及临时用电等)。

  5、 工期:月年 个日历天。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该项施工安排为流水作业,工期按甲方安排乙方签字确认的进度计划为准。

  第二条:劳务报酬结算支付款方式

  1、承包单价:综合以上承包内容及承包方式,吊顶按 元/平米(此单价为含税价)。

  2、工程量计算:按实际施工 面积收方进行结算。

  3、工程量确认:以工长收方签字,甲方指定现场负责人审核签字为准。

  4、工程款支付方法:

  1)每月25日甲方现场对乙方完成工程量进行核实,次月月初支付月完成工程量造价的70%作为进度款,一次类推。

  2)乙方在按照甲方计划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在工程完工一个月内,甲方支付乙方完成工程量总造价的80%作为进度款;增加10%作为奖励;如不能按照甲方计划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在工程完工一个月内甲方支付乙方完成工程量总造价的60%,扣除10%作为惩罚。

  3)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施工的工程量进行收方确认,待双方签字确认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完成工程量总造价的95%,余下5%作为质保金,从竣工验收之日起,两年内无质量问题。甲方将剩余5%无息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双方责任

  一、 乙方责任

  1、 在依约完成合同施工任务后有权获取相应条款内劳动报酬;

  2、 在履行本合同中因乙方原因发生工作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3、 在履行本合同有权对施工图纸缺陷、安全质量隐患等提出修改、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安全的条件下工作。

  4、 必须依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保质保量地完成本合同确定的施工任务。通过自检、互检、专检到验收,实行“三检一验”制不得留下施工质量隐患,确保施工质量。

  5、 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法规,严密组织安全施工认真接受加分那个三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切实防止安全事故;

  6、 必须接受甲方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甲方提出的意见,乙方应立即整改;

  7、 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乙方代表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管理,不得在施工工地发生打架斗殴、偷窃、赌博、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

  8、 必须按时足数将劳动报酬发放到位,不得扣押、拖欠工人工资,并接受甲方监督。如 拖欠民工工资,经双方核实后,由甲方直接发放工人工资,从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9、 乙方不得使用童工和不宜高空罪业的劳动者,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10、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象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甲方管理人员检查发现乙方施工人员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帽、未系安全带的,甲方给予乙方每人200元处罚,在工程款中扣除。

  11、乙方应注意随时清理自己施工范围内主材、辅材,半成品的手捡归类。

  12、乙方应提前六天提出材料计划,以便甲方收购。如所提材料计划不符合实际造成材料闲置或浪费,乙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3、乙方应具备安全管理能力,在施工工程中如发生10000元以下安全事故或因安全违规被罚款超过5次甲方有权利降低合同单价10-20%或终止合同。

  二、甲方责任

  1、对乙方施工进度、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督促乙方认真履行合同义务;

  2、对乙方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督促乙方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切实防止发生各类事故;

  3、监督检查乙方代表人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不得拖欠劳务人员工资;

  4、监督乙方代表人加强劳务人员管理,及时督促处理发生的违法违纪事件;

  5、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和国家法律规定追究 乙方的违约责任;

  6、事实证明乙方及其代表不能接受监督或不能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变更或终止合同;

  7、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时限、标准,比例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拖欠;

  8、依据本合同约定处理好发生的工伤事故。

  9、认真落实三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第四条 质量要求

  乙方施工质量必须符合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成都市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标准》、设计图纸及成都市相关规范要求。

  第五条 工程保修及服务

  1、 保修期、保质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该项保修期为两年。

  2、 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认为损坏、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利造成工程范围损坏范围损坏及施工质量低劣,不能达到原设计要求,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3、 保修费用:从工程结算中截留,留工程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扣除期间发生费用一次性返还余款。若发生的累计保修费超过截留的保修费总额,超过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4、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修复,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在保修金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若出现质量争议,应提交质检部门裁定。保修期外发生损坏,乙方有责任承担修复工作,并酌情收取工料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以下情况视为违约,如乙方违约,按以下办法处理:

  1、 甲方逾期支付劳动报酬,应按当时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支付乙方利息;

  2、 乙方施工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返工。返工工时费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甲方材料损失费并且甲方有权降低合同单价10-20%

  3、乙方在施工中,因乙方人员违章操作导致事故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负责人应承担100%的损失,乙方负责人承担损失后不的扣发劳动者工资。

  4、劳务人员在工地发生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违法违纪事件的,甲方扣罚劳务费5000元每次,情节严重加倍处罚,乙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乙方无正当理由延误工期,经甲方提出后,乙方不加强人员调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压缩乙方承包范围;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降低承包价格的30%作为违约损失,且乙方接到甲方终止合同的通知后必须在两日内自动退场,甲方应在30日内给乙方办完结算,并支付结算总价的6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清。

  第七条 争议处理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签字盖章生效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受国家法律保护,余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经办人: 乙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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