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减贫责任书
丹东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制
为确保完成全市3.78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的工作目标,丹东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与宽甸县(凤城市、东港市、振安区)人民政府签订20xx年减贫责任书。
20xx年,宽甸县(凤城市、东港市、振安区)减少省标准以下贫困人口32179(4980、600、50)人,其中国家标准以下贫困人口9555(3486、316、15)人。
宽甸县(凤城市、东港市、振安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切实将减贫任务进行层层分解,与乡镇签订减贫责任书,落实扶贫措施和工作责任,确保减贫人口与建档立卡户脱贫挂钩,实现精准扶贫。
市扶贫办将于12月份对减贫情况进行抽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丹东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和宽甸县(凤城市、东港市、振安区)人民政府各一份。
负责人:负责人:
丹东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公章) 宽甸县(凤城市、东港市、振安区)人民政府(公章)
20xx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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