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市X局函〔20xx〕1号
XX市XX局
关于等同志前来汇报工作的函
省XX厅:
根据工作需要,现安排等X位同志,于20xx年X月X日到你处汇报XX市工作情况,请贵单位严格遵守有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按照不高于80元/人﹒次的标准予以接待。
特此函告。
附件:人员名单
XX市xx局
20xx年5月x日
局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一、 接待原则
1、公务接待实行集中管理、对口接待、申报审批、定点安排、厉行节约、热情礼貌、一支笔审批、分月结帐的原则。
2、机关接待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3、实行烟酒自备制度,办公室统一负责烟酒采购、领用登记工作。
二、接待范围
公务用餐接待是指因工作需要,由局办公室按标准和程序并在指定地点对来客进行餐饮接待的行为。主要有以下范围:
1、上级领导及有关主管部门来局检查指导工作的;
2、本县县级政府及县直部门来局办理公务的;
3、局领导邀请或来访的重要客人;
4、外地民族部门来局交流、考察等公务活动的;
5、请求有关部门支持工作需给予招待的;
6、会议接待按有关会议制度执行。
三、接待地点、标准及管理
1、公务用餐接待,一般定点进行,接待点要相对固定,同时考虑优质优价原则。确需到星级宾馆接待的应报局长批准。
2、接待标准。公务用餐接待限定标准,厅级每桌不超过 元,处级每桌不超过 元,接待县市民宗局负责人每桌不超过 元。其他来局办公务的人员吃工作餐,工作餐每人每餐不超过 元。此标准包括烟酒在内(接待原则上不派发烟,酒水自带)。超标准接待应报分管领导特批。
3、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来客人数;超出接待标准,超出陪餐人数,以及未经批准安排接待就餐的,其费用由经办人员自行负责。
4、接待费实行用餐标准控制管理,每月底公布一次。
四、 接待费用结帐
定点单位的接待由办公室负责人统一负责签单,接待费用由办公室按月进行审核结算。结算时履行以下程序:接待餐馆持菜单,用餐通知单,办公室对照台帐逐笔审核后,由接待点开出收据发票,经财务会计审核票据后,再由办公室主任签字,呈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然后报帐,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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