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
安全是幼儿园工作的重中之重,但您的孩子的身心健康也有待于诸位家长的默契配合和努力,为了确保您孩子的人身安全,特签定如下:
一、幼儿在园内活动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幼儿园负责。幼儿在园内发生安全事故,家长应积极配合幼儿园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害幼儿,有重大责任一方的幼儿家长应承担赔偿责任.幼儿因食物,煤气中毒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幼儿园负责。
二、幼儿在园内因突发性疾病所造成的后果,幼儿园概不负责.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雷,电,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后果,幼儿园概不负责.
三、禁止幼儿携带刀具、铁钉、火柴、烟花爆竹、玻璃等危险物品入园,入园前家长应检查幼儿身上的不安全物器。
四、无特殊原因,幼儿一律应在本园规定的时间入园、离园,幼儿在入园、离园时,家长应当与当班教师当面交接,如家长委托他人接送幼儿,后果自负。
五、幼儿园实行封闭式管理,无特殊情况,家长中途一律不来园探视、接送,以保证幼儿的安全。
六、家长应注意幼儿的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幼儿不带零食入园,更不能在游动摊点给幼儿买零食吃,如果幼儿在吃零食时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七、家长应勤给幼儿剪指甲,教育幼儿不在园内乱扔果皮、纸屑、爱护公共财产,培养幼儿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
八、幼儿园的小朋友在玩耍过程中,难免有这样那样的争执和矛盾,产生些小的摩擦,家长之间要相互包容。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找老师反映情况,不能擅自找孩子解决,因此造成恶果,责任自负。
九、幼儿家长(监护人)有义务将幼儿的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况明确告诉幼儿园,以使幼儿园针对个别幼儿的特殊情况采取适当措施。
十、如遇传染病期间,幼儿园严格按照防疫部门规定做相应措施.家长不得有争议。 十一、家长通讯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本班教师。
十二、放学以后不得带幼儿在园内逗留,若在此期间发生事故(如幼儿伤害,幼儿互相伤害)
自行负责。
十三、幼儿入园不得带贵重首饰(金银玉器等),如有丢失幼儿园概不负赔偿责任。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盖章)有效,家长,幼儿园各执一份.如有违反此协议者责任自负。
幼儿园(盖章)
家长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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