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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建材买卖合同

2022-12-05 来源:乌哈旅游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数量及价格:

  本合同金额合计:¥3369600.00,大写:叁佰叁拾陆万玖仟陆佰 元正。

  第二条 产品质量标准,验收标准:

  1、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行业规定标准。

  2、乙方在供货之前,须提供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材料及所生产产品材质证明书,交货时必须同时出具产品生产许可证,质检报告及出厂合格证。

  第三条 交货地点、运输及费用、计量、交货时间:

  1、 乙方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2、运输及其费用:乙方负责货物的运输,运输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上述单价中。

  3、交货时间: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货款结算: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预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20 %,甲方验货物入库九十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剩余货款的80 %。

  第五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发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7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共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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