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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合同模板汇总

2023-12-16 来源:乌哈旅游

  为了保持贵我双方良好的合作态势,追求双方互利共赢,长期发展,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生产任务,特制定如下加工协议,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一、订单下达

  凡自愿接受本“加工协议”下所有条款,并愿常年承接我司订单的合作单位,由加工方申请,我司可提前半个月至一个月安排生产计划,并下达“缝制外发加工计划单”,由双方签字书面敲定品种、交期及价格。

  二、交期确定

  “缝制外发加工计划单”一旦签字认可,双方必须遵照执行。如我方临时变更品种,须征得加工方认可,并调剂替代品种,以保证加工单位生产不脱节。如加工方原因或由于我方衣片、辅料推迟,造成加工方不能按计划执行订单,必须提前通知我方(最迟在提取或送达衣片当日),征得同意后重新调整并书面确认新交期。加工方在接收衣片后,任何时候再提出不做或推迟交期的,均视为违约。有违约表现的,取消加工资格,并视损失大小承担违约责任。

  订单补数加工方有义务按照我方要求按期完成。

  三、衣片、辅料交接

  衣片、辅料实行当面点清,签字交接。数额较大的,当日点清大包,细数如有偏差次日传真回报,并原物不动,等待我司处理。清理交接清楚后,如再有短少,实行有偿追补,在加工费中扣除。

  包袱布与衣片同时交接。

  四、品质管理

  1、 必须先封样后生产,严格按照我司封样意见和工艺要求执行。未经我司封样,擅自生产造成的损失由加工方承担。

  2、 必须服从我司品质管理人员的指导。产品开裁、投缝、整烫前一天,必须告知我厂外加工负责人,以便安排工艺人员现场排版或品质人员跟单。

  3、 必须保持生产机台和现场卫生,杜绝油渍、土污渍等。

  4、 回修一律由加工方派人来我厂进行。如加工方不派人来,而委托我司回修的(须征得我司认可),则按0.50元/件收取回修费,在加工费中扣除(回修工作量大的另议)。

  五、成品交接

  成品交货实行当面点清,签字交接。数额较大的,当日点清大包,细数如有偏差次日传真回传,并原物不动,等待加工方来人处理(次日未来人处理的,视做认可)。清理交接清楚后,如有短少,实行成本价赔偿,在加工费中扣除。

  成品交货时必须同时退回包袱布,多余缝线、辅料等。包袱布如有短少,按5元/块计价赔偿。超用面辅料按成本价收取费用。

  六、加工价格

  由加工方先报价,再由我司定价下单(特殊品种可由双方约定,待交货后定价)。我司不接受在生产过程中要求定价或变更价格。

  七、加工费结算

  订单任务完成后由加工单位与我方加工负责人核对加工数量,报总经理审批,再通知加工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我司收到发票后,在交货后一个月内付款。

  八、“缝制外发加工计划单”,“成衣工艺”,“封样意见”等,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如有争议或纠纷,按“合同法“执行。

  以上条款双方认可后签字盖章,并遵照执行。

  委托加工方 加工方代表

  代 表

  日期:

  甲方: (定作方)

  乙方: (承揽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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