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专项资金借款合同

专项资金借款合同

2022-04-12 来源:乌哈旅游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以下简称丙方)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导向激励作用,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根据《某某省财政厅、青海省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农[20xx]563号)文件,经甲乙丙三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我县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脱贫攻坚目标,着力解决我县贫困户发展产业无发展资金,无担保的困局,经县扶贫局协调与指导,甲乙丙三方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业务合作背景

  (一)资金来源。根据 财农[20xx]563号文件,乙方将贫困村互助资金(每个贫困村互助资金为50万元), 合计金额达人民币 万元(大写),以活期方式存放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账户,由甲方进行封闭管理。

  (二)互助资金利息的管理方式。一是由乙方按季或按年支取;二是将产生的利息按季或按年补充到互助资金贷款风险防控资金当中。

  (三)贷款运作方式。一是乙方存入甲方的互助资金做为甲方投放贷款的风险防控资金,为符合贷款条件的农牧户、专业合作社等经济主体提供担保;二是若甲方以该风险防控资金为担保方式投放的贷款(以下简称互助资金贷款)形成风险,甲方将按与乙方、丙方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从该风险防控资金中扣划约定比例资金用以代偿甲方贷款;三是互助资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四是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基准利率执行(现行人民银行同档期基准利率为:一年以内(含)4.35%,一至五年(含)4.75%)。

  (四)放大倍数。甲方在乙方存放风险防控资金总额的5倍以内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主体投放贷款。

  (五)贷款投放额度。单户农牧户贷款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但产业发展较好的农牧户单户投放贷款最高额可达到10万元;专业合作社等公司类单笔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但发展前景好、经营状况好的贷款最高额度可达30万元。

  (六)贷款担保方式。农牧户贷款5万元以内(含5万元)原则上不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担保;5万元以上的农牧户(不含信用户)根据借款人实际经营情况须提供相关保证、抵押等担保方式;专业合作社等公司类贷款20万元(含20万元)以下原则上不要求担保抵押担保,20万元以上要求借款主体提供相关担保。

  (七)贷款对象。有融资需求的经湟源县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认定的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农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等能够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的各类农村经济组织。

  1、借款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有发展项目和生产能力;

  2、借款人遵纪守法、信誉良好,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

  3、借款人居住或注册地在湟源县内,企业、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必须对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贫困农牧户增加收入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规模和经营指标等条件达到甲方贷款规定条件。

  4、符合甲方规定的其它贷款条件。

  (八)贷款审批流程。借款人贷款申请→借款人所属村委审核同意并出具扣款承诺书→借款人所在乡镇业务负责人复核同意→递交信用社自主审批。

  (九)贷款还款方式及贷款逾期后的处置措施。根据银监会《贷款新规》关于“中长期贷款每年不少于两次的还款计划”的规定,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必须执行分期还款计划(还款额度可与借款客户具体约定);贷款结息方式严格按甲方规定执行,借款人必须保证按约定方式清息,若不按约定且超过结息日60天没有结清贷款利息的,甲方将按不良贷款进行处置。

  二、建立不良贷款风险控制机制。甲方对该协议项下发放的互助资金贷款按《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要求进行管理,对形成的不良贷款要实行动态监控,甲方在贷款到期一个月前向借款人、乙丙方发放贷款到期通知书;乙、丙方主动配合协助甲方完成对借款人经营情况、家庭变故、抵押物价值变化等情况的定期检查工作及贷款逾期后的清收工作。

  三、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一)贷款风险承担比例。由甲方承担投放贷款本息的50%风险,由乙方存放在甲方的风险防控资金承担投放贷款本息的50%风险。

  (二)风险补偿机制。贷款本息逾期后,进入贷款风险补偿程序。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60天仍未清偿的,甲方将借款人贷款本息从乙方的贷款风险防控资金账户直接进行代位清偿。当乙方风险防控资金担保贷款不良率超过5%时,甲方停止发放贷款,经过继续清收,贷款不良率降到5%以内时,三方恢复办理贷款;该协议项下投放的贷款形成不良,由甲乙丙三方其同清收,清收后的贷款资金按甲方划扣比例补充到该协议项下风险防控资金账户中。

  四、建立信息交流互通机制。甲方要单独建立互助资金融资担保资金贷款台帐和相关数据统计报送制度,按月向乙方报送互助资金担保贷款发放明细表和不良贷款明细表。按年向县扶贫、乡镇、各村委报送互助资金融资担保资金贷款运行情况书面工作总结。乙、丙方有义务及时将村内重大项目或村民经营情况、家庭变故等相关信息及时向甲方反馈沟通,确保信息共享,防范互助资金受到损失。

  五、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终止前发生的相关业务均按本协议的约定执行。本协议终止必须由三方共同确定。

  六、诉讼管辖。若在业务合作期间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争议发生地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七、附则。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章) 负责人:

  乙方:

  (签章) 负责人:

  丙方:

  (签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