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松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拓宽企业经营思路,开发市场经济来源,经合作双方协商,付洪彬(甲方)与张建毅(乙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1、合作项目名称:水路货运、船舶代理经营项目。
2、为盘活经营,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注入资金人民币30万元,以解决合作项目的流动资金来源。
3、合作期间,甲方全称和企业性质不变,为乙方启动2号合同章。经营项目的确定和审核、预算、决算均由乙方确定、审核,甲方不参与对此产生的后果亦不承担经营风险,由乙方承担全部的后果责任。如产生债务由乙方全部承担,如有对债务人不利的时候,乙方的所有固定资产、帐号存款对其担保,依担保法的规定应当进行登记的,乙方不进行签证,甲方有权其起诉权。
4、合作经营期暂定一年,依据业绩另立。本项目之外的经营项目由甲方监督时方可进行,没经甲方同意,在合作经营期间,乙方无权对甲方的名义进行货款,或为其他贷款、借款提供担保。
5、经营期的相关业务往来的发生须经甲方留合同备档,合法经营即时交纳税金,违者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6、经营利润,依据乙方水路代理经营预测50万元乙方经营盈亏的5%,支付甲方管理费。每月25日支工资1000元/月,财务200元/月,通讯交通费600元/年。
7、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执一份,签字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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