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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劳动补充协议书

2021-03-20 来源:乌哈旅游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传媒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家庭住址:

  现居住地: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起。试用期满,甲方正式聘用乙方。

  第二条 本劳动合同规定服务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劳动合同的合同期限与服务期相一致。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第三条 甲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经过协商,从事 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或乙方的培训考核及绩效考核情况,参照乙方的专业知识、经验、能力和工作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

  第四条 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经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工作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第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 。

  四、工作时间及休息时间

  第六条 甲乙双方在工作时间和休息方面协商一致确定平均每周工作 5 天 ,( 40 小时)。

  第七条 如由于工作需要,甲方要求乙方加班时,在无特殊原因的情况下,乙方必须配合。但是甲方要付相应的加班费,或是以给予相应时间的调休。

  第八条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所有法定节假日。乙方病假、事假需按甲方规定申请办理请假手续,方可离开。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实行岗位工资制。甲方确定为乙方按月发放每月工资 元

  第十条 甲方确定的发薪日期为下一个月的5日,如遇发薪日为节假日,甲方将顺延到最接近的一个工作日发薪。

  五、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

  1、在试用期内;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机密,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因乙方违反“员工规章制度”规定,根据该规定应予以辞退的;

  4、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5、乙方因病和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又无法胜任其他指定工作的;

  6、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和生产计划发生变化而人员有多余;

  7、甲方宣布解散或经营期满。

  第十二条 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劳动法所规定的医疗期内;

  2、乙方因工伤在治疗、疗养期间和医疗终结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丧失劳动能力;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超过30日的;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自行解除:

  1、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2、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第十五条 若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除按第五章第十四条第1、2、3款可即行解除本合同之外,须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六条 如果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接受培训(含省内、外实习培训),需要延长合同期限或另作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另签协议。如乙方受甲方出资培训,在培训期及培训结束后工作不满一年的,因乙方个人情况被辞退或自行离职,乙方应赔偿甲方出资的培训费用,除非双方另有书面协议。

  六、保密规定

  第十七条 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由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业务合作关系是甲方的重要财产之一。所以,无论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乙方必须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商业机密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经营的情况、价格信息、客户资料等公司信息。甲方全职及兼职人员的联系名单、市场开发方法及技巧、策略构思、财务、技术、人事、工资、奖金等资料信息。若乙方要求解除本劳动合同,则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约提前通知期为2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甲方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同意以下信息不属于甲方的商业机密:

  1、乙方从甲方获得信息时,甲方已通过合法途径拥有了这些信息并应出示文件或其他证据加以证明;

  2、乙方从甲方获得信息时,该信息已能从公开场合中获取。

  第十九条 乙方若出现以下五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将视为乙方对甲方存在泄密行为:

  1、乙方在本合同期内,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甲方有竞争的业务;或在本合同期内以全职或兼职的形式受雇于部分或全部经营业务与甲方类似或相同的个人、公司或企业。

  2、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及合同结束后两年内,未经甲方书面正式许可,将甲方的商业机密以任何方式、任何目的泄露或出售给甲方内部不应涉及该商业机密的其他人员或任何第三方。

  3、甲方在本合同期内及合同结束后两年内,未经甲方书面正式许可,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与曾跟甲方了生过业务联系的任何客户联系,以提供与甲方类似或相同的服务来承揽业务或诱使甲方的客户脱离甲方(承揽业务包括任何一种主动的或应对方要求的表明愿意向曾与发生过业务联系的任何客户 甲方类似或相同服务的行为,如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

  4、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及合同结束后,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复制、记录任何在其被雇佣期内接触到的本公司的商业机密。

  5、在雇佣关系结束后(包括乙方离职和辞职后),乙方在三日内尚未将其所保管的任何公司财产返回给甲方。

  第二十条 一旦乙方发生泄密行为时,乙方同意:(1)乙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即承担甲方的全部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律师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2)由甲方追缴乙方因违反本章条款所获得的收入;(3)并向甲方支付罚金一万元人民币。

  七、违反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规程。若由乙方违反某项规定或其工作失误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费用由非违约方根据违约者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情况而定。如果由于乙方的违纪,甲方对乙方作出开除、除名、辞退等导致双方劳动关系消灭的处理,属于乙方违纪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期内为甲方服务,若乙方在服务期内未经甲方许可,自行辞职或离职,或由于乙方符合第五章第十四条第1、2、3、4、5款而被甲方解除本合同,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月工资作为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当乙方在甲方工作不满壹年,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当乙方在甲方工作满壹年但不满贰年,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当乙方在甲方工作满贰年但不满叁年,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上述违约金须在乙方书面提交辞职报告、离职或被辞退后的一周内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完毕。只有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违约金后,甲方才能开始办理乙方的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劳动争议的,按下列劳动争议程序处理:

  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时,由争议一方或双方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不服仲裁裁决的一方,可以在收到仲裁判决书即日起十五天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

  九、其他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乙方郑重声明,对《劳动合同》内容已完全明白了解,同意遵守《劳动合同》及公司规章制度的全部规定。

  第二十九条 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通过协商对《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调整或补充,甲乙双方同意并遵守修改、调整或补充后的新的《劳动合同》。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提出更改合同条款,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方为有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甲方(盖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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