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述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将位于 市 街(路) 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营业用房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产做了充分地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甲、乙双方商定上述房屋的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 (¥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按年结算,由乙方在每年的 月 日前交付给甲方。上述商定房租,包含除水、电费外所有费用(物业管理费、经营管理费等),甲方不得另行收费。甲方提供发票。
三、在甲方无任何违约责任的前提下,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如期支付租金及其他根据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费用。
四、上述房屋承租给乙方使用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由乙方使用。
五、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权作为营业用房使用。
六、房屋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地产符合出租房使用要求。
2、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3、如需要卖和抵押上述房屋,甲方将提前个月通知乙方。
七、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的甲方书面的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在使用期内依法经营不受甲方干预,今后如乙方改变房产用途,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制止或提前终止合同。
3、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4、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产及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正常磨损除外)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属于甲方的房产或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屋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 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订合同。租赁期届满后,双方就房屋装潢及固定资产的归属约定如下:
六、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地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双方就违约责任特别约定如下:
七、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胜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上述房屋在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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