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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料供应合同

2020-06-24 来源:乌哈旅游

  需方: (简称甲方)

  供方: (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产品供应:

  需方在沥青混合料生产中,使用供方的碎石,供方保证分批按需按时按规格向需方供应碎石。

  二、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时间:由需方电话通知,按工程需要进场,但必须提前通知所需数量。

  2、交货地点:湖北经天路桥有限公司沥青拌合站。

  3、交货方式:供方负责汽车运输到需方指定工地,运费、材料费及卸车费均包含在单价内。

  三、价格、结算和付款方式:

  1、碎石每吨

  1、结算以实际供货数量现场签证单据为准计算。

  2、付款方式:年底结清。

  四、技术要求:供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产品标准供应,不符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及需方要求的,供方必须清除现场,结算时不予计量。

  五、验收标准:石料严格按GB/T14685-20xx标准验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合同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甲方验收质量及方量时,供方必须配和,如遇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期限:材料款结清,合同自动失效。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经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

  供方: 需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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