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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买卖合同(墙地砖类)

2021-06-04 来源:乌哈旅游

  买 方:

  卖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开、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所购建材基本情况 单位:元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第三条 交货

  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买方取货)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第四条 验收

  对于建材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买方异议期为卖方交货后 日内,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双方约定以第 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签订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 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货到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卖方违约责任

  1、建材产品经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换,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 %的违约金;迟延交货 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部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 %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定金的无权要求返还。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 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 本合同未定事项,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买 方:

  卖 方:

  住 所:

  住 所: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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