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
承租人:
为有效利用闲置空地,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将共250平方米租给乙方使用。
二、 (即从月至年
三、 租金及交付: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元)。租金在每月的日前付清。
四、 租用期间,乙方因使用空地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水电费、卫生费、或其他规定费用)。
五、 租用期间,乙方有权自主经营,使用,甲方不得干涉。
六、租用期间,乙方未违反协议条约,甲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否则要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如果乙方私自将租地转让及转租给他人或中途退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乙方赔偿合同所剩期限的租金。
七、 租用期满,乙方的物品自行搬走,并有权拆除在空地上增添的设备。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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