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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工作情况通报

2024-03-17 来源:乌哈旅游

  20xx年10月时,我司常州办销售员薛传委销售63” 45*45 133*94 防雨布 19000米后,客户反馈其质检不合格,要求退货,薛传委于是申请退款汇至客户处。储运部司机前去拉货时发现退回货物并非我司坯布,因此拒绝退回。客户于是自行将坯布拉至储运部要求退货,经质检确认并非我司坯布。最后,客户强行卸包至我司,储运部只好暂时收下此批货物。此事件发生后,储运部、薛传委都应第一时间反馈信息至副总谭春明处,但均疏于通知,且其他相关责任人也未坚持原则,隐瞒不报,造成此事件被搁置,此货物被闲置。针对此事件,处罚如下:

  一、常州办销售员薛传委作为直接责任人,操作严重失误,罚款1500元,并留职察看。

  二、常州办主任杨红伟作为薛传委的直接主管,对本部门员工监督不力,罚款1000元。

  三、总经理朱建军作为次要责任人,未经核实信息批准给付货款,罚款1000元。

  四、仓储部主管陈云静作为次要责任人,职责意识不强、隐瞒不报,罚款800元,并记大过1次。

  五、常务副总谭春明监督不力,罚款500元。

  六、副总张实旺、秦建监管仓储部不力,各罚款500元。

  七、采购二部主管刁陆峰未及时关注库存信息,工作失职,罚款300元。

  八、副总曹景春对采购部工作监督不力,罚款300元。

  九、订单处理中心陈冀湘盘库时未发现库存数量不正确,罚款200元。

  十、仓储部调度中心周美娜、李桂萍、李婧发现问题不坚持原则,隐瞒不报,各罚款200元。

  十一、此次事件仓储部严重工作失误,对其部记大过1次。

  十二、自20xx年2月1日起,此批货物视为销售未回收货款,由薛传委按照公司规定承担应扣利息,直至此批货物被销售。

  此事件真实反映我司相关部门工作不仔细,马虎大意,且存在问题不主动汇报,也不及时与其他人员沟通交流。由于人员的思想意识不高,造成此事件的被动处理,形成资源浪费,更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因此,望所有员工,尤其是仓储部、业务部所有人员提高思想意识,注意工作细节,思考问题时考虑周全,出现问题积极与相关责任人联系沟通,全面利用公司资源,将损失减少到最低,彻底杜绝类似现象的再次发生!

  大耀纺织 办公室

  20xx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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