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中介项目:珠海斗门区井岸镇西埔民心商业广场装修工程(简称“民心商业广场”)
现甲方将民心商业广场装修工程项目介绍给乙方承包,经甲、乙双方充分沟通协商,为确保双方利益,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由于此项目由甲方跟进近半年,现已到最后合同阶段,甲方已发生业务费用壹佰万人民币,乙方同意于签合同前补偿给甲方;但是在乙方进场及报建成功后,甲方方能动用此款,意即未报建成功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返给乙方!
二、乙方签订合同进场后,支付给甲方十万人民币,报建成功后再支付给甲方肆拾万元人民币,(共计50万元)中介费用。
三、甲方于此协议签定后,全力促成此项目合同,进场、报建工作进度。
四、利润分配:乙方自愿按该项目预算金额总量之____%提成给甲方,按以下方式准时支付:
A:第一笔工程款到三天内支付____%;
B:第二笔工程款到时三天内支付____%;
C:正式开工后6个月内支付余下____%;
以上均不含税金。
五、签定合同后,甲、乙双方共同努力争取合同落实执行,如有需要,甲方在能力范围内无偿协助乙方配合工作。
六、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精神认真履行此合同,如有不可解决之争议,提交当地法院申请仲裁。
七、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见证担保人各持一份,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见证担保人: 身份证号:
日期:20xx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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