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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一案春季开学工作方案

2023-04-05 来源:乌哈旅游

  一、检查指导时间

  20xx年2月14日—23日,具体检查指导时间由联络员与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对接。其中开学卫生防疫工作检查市和县(市、区)教育局务必于2月16日前完成,学校在接受教育主管部门检查前完成自查。

  二、检查指导对象

  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三、检查指导重点

  (一)校园安全检查

  1.查看中小学校保安是否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资格证”,保安配备数量是否符合要求,向保安了解1-2种防护器械或技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寄宿制学校有无专职宿舍管理员;视频监控是否清晰,监控时间误差是否超过30秒,一键报警是否正常,是否与当地公安部门指挥中心联通;人员及车辆进出校园检查登记制度落实情况;保安有无进行安全巡查(每日5次,查看记录、学校监控)。

  2.重点检查食堂有无配消防设施(灭火器、消防栓等),油烟机(烟道)近6个月内有无清洗;学生宿舍、宿舍管理员室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或燃气灶具,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使用铁栅栏将宿舍大门上锁;有无开展日巡查、月检查(查看检查记录表);抽查1名教职员工了解是否会使用消防器材。

  3.检查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是否使用双人双锁;核对1种化学药品存量和账册是否相符;危化品的购买是否履行审批手续,储存场所有无防盗、防爆、防火等措施,领用手续是否完备;实验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回收并交由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处置。

  4.重点区域学校周边“护学岗”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安机关对校园周边,特别是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的巡逻情况;中小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有实体围墙;外来人员、车辆出入严格履行登记和必要的检查程序。

  5.上下学期间查看校园门口有无未经许可的'车辆专门接送学生(经许可车辆前后挡风玻璃处贴有“校车”标志),专门接送学生车辆有无超员;存在“黑车”接送学生较多的学校,学校或教育部门有无书面向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进行反映或向地方政府报告,有无向家长进行书面警示;有校车的学校查看校车、驾驶员、行车路线许可材料,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培训教育材料。

  (二)卫生防疫工作检查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__年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中《浙江省20__年春季学期开学卫生防疫工作检查清单》所罗列的内容(见附件3)开展检查,对疫情防控条件不达标,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有效应急预案和演练落实不到位的学校不得开学。

  (三)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1.开展节粮教育,培养节粮意识情况。

  2.成立制止餐饮浪费专门工作组情况。

  3.在食材采购、存储、加工、供应各环节是否存在浪费行为。

  4.是否落实半份菜、小份菜,学生自主打饭要求。

  5.是否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设立“文明桶”“节约桶”,量化班级或年级浪费行为。

  6.是否在餐盘回收处设立电子监控,实时监督并抽查师生浪费行为。

  7.是否设立文明用餐劝导员,及时劝导浪费行为。

  (四)“八个一”有礼指数落实

  1.老师、学生日常礼仪和上下课礼仪是否推广“作揖礼”。

  2.师生就餐是否有序排队。

  3.校园内是否有落地烟头。

  4.学校食堂是否宣传“公筷公勺”。

  (五)教育教学常规落实情况

  1.高中学校:

  (1)是否成立新课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2)是否开足开齐综合实践活动、劳动、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等必修课程;

  (3)是否按照学业水平考试按年级定时定科统一安排的要求,严格控制并开科目和每周课堂教学时间;

  (4)是否制定“手机、睡眠、读物、作业、体质”五项管理相应措施。

  2.中职学校:

  (1)是否配齐配足专任教师;

  (2)是否按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开设课程;

  (3)是否开足开齐公共基础课和实践课程。

  3.义务段学校:

  (1)是否制定本校课后托管服务实施方案;

  (2)是否制定适合本校、本学段的作业公开制度并落实;

  (3)课后服务结束时间是否参照当地正常下班时间,根据错峰放学要求最多提早二十分钟;

  (4)学校是否根据中央、省、市“双减”文件做好宣传工作;

  (5)学校是否统筹安排教师的作息时间,实行“弹性上下班制”,保障教师必要的休息时间;

  (6)学校是否在备课、上课、批改、辅导等环节开展推广精准教学;

  (7)是否制定“手机、睡眠、读物、作业、体质”五项管理相应措施;

  (8)上学期教师从事课后服务的补贴是否发放到位。

  4.学前段幼儿园:

  (1)是否制定科学的一日生活;

  (2)是否制定本园幼小衔接实施方案;

  (3)幼儿园在园本课程等方面是否有亮点推广;

  (4)教材、绘本等读物是否符合要求。

  5.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1)是否公示收费、退费制度,落实政府指导价;

  (2)是否按《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__年修订版)签订培训合同;

  (3)是否将培训费用缴入机构收费专用账户。

  (六)其他方面。是否将三衢教育官微《新学期将至,市教育局温馨提醒:在报名参加学科类培训时一定要注意……》实现学生、家长人人知晓。

  四、检查指导组成员

  第一检查指导组:

  组长:吕汶

  成员:廖顺忠、张建红

  检查指导单位:衢州二中、衢州博文中学

  第二检查指导组:

  组长:姚文湧

  成员:郑丽芬、汪群锋

  检查指导单位:常山县,高铁新城外国语学校

  第三检查指导组:

  组长:曾金松

  成员:郑晓珍、饶碧云

  检查指导单位:开化县,衢州市工程技术学校、衢州市仲尼中学

  第四检查指导组:

  组长:程卫东

  成员:张未华、廖建丽

  检查指导单位:衢江区,衢州高级中学

  第五检查指导组:

  组长:方美花、朱云福

  成员:王少俊、毛芳芽

  检查指导单位:龙游县,衢州一中、衢州求益中学

  第六检查指导组:

  组长:蒋志贤

  成员:程贵山、朱慧如

  检查指导单位:江山市,衢州中专、衢州应用技术学校

  第七检查指导组:

  组长:李林

  成员:邱燕霞、周建红

  检查指导单位:柯城区,衢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五、工作要求

  1.各检查指导组要深入学校一线,全面了解各地各校开学准备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问题,杜绝形式主义。

  2.每个检查指导组成员的第一位同志为联络员,具体检查指导时间由联络员与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对接确定。

  3.每个检查指导组在检查指导结束后一周内要形成工作报告(包括检查概况、工作成效和特色亮点、主要困难和问题、亟待研究事项及建议等)连同问题清单(见附件)报基教处。基教处联系人:程老师,(浙政钉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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