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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合同

2020-11-10 来源:乌哈旅游

  甲方:

  乙方:

  为方便乙方在甲方金生圆小区停放车辆,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停车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汽车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金生圆小区,编号为 金生圆小区配电房第2号 汽车车库,建筑面积26.13平方米。

  二、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商定的汽车车库一次性定价为人民币壹拾肆万陆仟捌佰整(大写)(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库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车位的销售特征为:[现售车库]

  四、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三天内一次性付清汽车库房款共计人民币_壹拾肆万陆仟捌佰元,凭缴费清单领取汽车库使用卡(钥匙),取得所有权。如在约定时间内未付清全部使用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__/__%的违约金。

  五、乙方所购的上述车库作为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变该汽车库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产生事故,乙方除应负担恢复原状费用外,还应赔偿造成他人的损失并承担后果。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库管理制度,且交纳相应管理费用。

  六、乙方使用汽车库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七、乙方所受让的车库无法办理产权证、土地证手续,但享有与所购房屋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权(不享有土地使用权)。

  八、甲方有权对汽车车库进行管理服务,并对车库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九、乙方享有转让、继承的权利,涉及相关手续的变更,乙方须书面告知甲方。

  十、如需代政府收缴的物业维修专项基金在签订本转让合同时按政府有关规定由甲方向乙方收取。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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