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一、协议成交房屋:成交房屋坐落于平度市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房产证号为:号,成交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二、付款结算办法:乙方自本协议签定的同时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作为购房定金(注:购房定金冲抵首期购房款)。乙方保证在申请银行按揭贷款当日起日内,付清首期购房款¥元,大写人民币元整;(通过银行按揭贷款)一次性支付剩余购房款元,大写人民币元整。逾期五天,视为违约。
三、违约责任: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三日内双倍定金返还给乙方。
四、特别约定:
1、甲方于时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双方商定房屋内设施:一并转让给乙方,甲方不再另收取费用。甲方保证本房屋交房前的设施完好,不得损坏。如有损坏,甲方负责赔偿。
2、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3、经甲乙双方协商协议购买此套房屋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
4、甲乙双方于日内办理过户手续。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银行贷款手续。
5、本协议在履行过程当中如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五、补充条款:
1、甲方向乙方交房的同时须做到该房屋二清:
(1)、清房:甲方须清理完毕协议外的该房屋内的一切杂物
(2)、清户:甲方户口不得继续挂在该房屋下
甲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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