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xx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会议的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xx年4月21日(星期二)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南京市珍珠饭店十楼会议室龙蟠厅(南京市珠江路389号)
(三)、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20xx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公司董事会20xx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监事会20xx年度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xx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xx年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xx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本公司20xx年度实现净利润2,xx9,421.89元,拟按照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942.19元,按照10%的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2,942.1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99,185,xx8.84元,扣除上年度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金3,430,734.02和已派发的普通股股利25,589,107.16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72,045,737.36元。
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研究: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
6、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刘爱莲女士自20xx年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任期已经届满六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刘爱莲女士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拟提名周发亮先生为公司候选独立董事(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8、审议《关于公司续聘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提案》; 公司拟继续聘用南京立信永华会计事务所为公司20xx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40万元人民币。
(四)、出席对象
1、截止20xx年04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五)、会议登记办法
1、参加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及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都有权参加股东大会。
3、登记地点: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25-845291
传 真:025-845291
邮 编:2100
联 系 人:肇
特此公告
20xx年xx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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