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典型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先锋与楷模,是人民群众学习的榜样。为进一步规范先进典型的选树和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增强典型的影响力和感召力,现结合实际,制定《市城管局先进典型选树和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典型推荐、培养和宣传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抓手,健全制度,把握标准,选准典型,激发活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带动和辐射作用,为建设和谐城管、创新城管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城管先进典型培养、选树、宣传推广工作长效机制,在全系统选树一批具有时代精神、勇于奉献、吃苦耐劳、为民服务的先进典型,形成争先创优、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激发广大干群积极向上、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潜力,进一步提升城管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城管事业全面发展。
三、选树范围和名额
1、选树范围:执法典型以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环卫典型以各区城管局、管理典型(含区局机关)以市城管局机关党委为单位,按条线组织推荐上报。
2、选树名额:各条线结合每年度城管系统先进评选活动,于每年底(与市局先进工作者评选同步)向市城管局先进典型选树和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先进典型个人1—2名、先进典型集体1—2个。
3、选树要求:各条线结合市局年度开展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将工作中事迹真实、突出、感人,符合选树和培养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推荐到市城管局先进典型选树和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核后,纳入市城管局先进典型选树资料库,并确定为市城管局先进典型培养对象。
四、选树条件
1、体现时代性。主要看是否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时代精神,工作中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对城市管理工作是否做出突出贡献。
2、注重群体性。按照由下而上的原则,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注重从一线和基层中发现典型、树立典型,从平凡小事中挖掘不平凡的人和事,树立新时期城管队伍的新形象。
3、突出示范性。必须遵循客观真实原则和示范带动作用,发现挖掘出来自群众和基层的有血有肉、生动鲜活的感人事迹,通过平凡小事真实展现崇高精神和高尚境界,引领行业奋发向上。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市城管局先进典型选树和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系统先进典型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导工作。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人事教育处、监察室、机关党委、工会、支队等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人事教育处)。各区城管局、直属单位要建立典型选树和宣传工作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关键举措,切实抓好先进典型的发现、培养、选树、推荐和宣传等重点环节。市局建立典型选树和宣传联络员制度,各单位要确定一名典型联络员,及时上报选树和宣传工作信息。
2、畅通渠道,深入挖掘。各单位要对系统内的先进群体典型和个人典型情况进行一次细致的调查摸底,特别要注重在工作一线、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中挖掘典型,全面掌握系统内先进典型资源情况,为挖掘有培养潜力的群体和个人做好前期准备。要建立典型选树和宣传定期调研制度,在广泛宣传开展先进典型选树和宣传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定期走访调研、基层推荐上报、活动评选选树、媒体宣传等多种渠道,发现和挖掘群众基础扎实、事迹真实感人、时代特点鲜明、社会反响较好的先进典型,努力培养一批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勇于创新、文明执法、乐于奉献的城管系统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同时要对发现的先进典型进行认真调查,深入挖掘事迹,总结提炼精神,形成事迹材料。
3、精心选树,重点培养。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全局工作中心,制定切实可行的典型选树培养计划,注重在日常工作中收集典型的点滴事迹,既要选树一批与勇于奉献、严格管理、不徇私情的执法典型、服务典型,又要发现一批爱岗敬业、倾情奉献、任劳任怨的环卫典型。要建立典型宣传储备库,做到发现一批、培养一批、储备一批。对确定为单位先进典型培养对象的,要采取谈心交流、学习培训、劳动竞赛、互动交流等多种形式和方法,切实加强对先进典型分类指导和培养引导,搭建培养典型、促进典型成长的良好平台。要关心爱护典型,对表现突出的要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以此激发全体城管干群争先创优的积极性。
4、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各单位确定的先进典型,在报经市局材料审核同意后,可利用信息、简报、橱窗、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和举办座谈会、演讲比赛等活动进行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充分发挥城管典型宣传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全系统营造争先创优、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对确定为市局层面先进典型的,由局典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宣传方案,协调市各新闻媒体开展集中宣传报道。
5、健全机制,强化考核。建立典型宣传目标考核制度,将典型选树和宣传工作纳入局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市局建立典型选树和宣传督导制度,定期通报各单位典型选树和宣传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各单位的经验和做法。各单位要加强对典型档案的动态管理,及时收集和补充典型事迹和相关资料,为典型选树和宣传提供真实、准确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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