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以及机关的要求,为保证及做好商铺消防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商定,特签订本责任书,由乙方遵守执行。
一、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或存放在商铺内,商铺内严禁违章使用电器和酒精炉,液化气,禁止乱拉、乱接电线。
二、应按照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加强对雇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三、不得在商铺内乱堆、乱放杂物,废弃物要及时清理。
四、对违反以上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消防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五、租赁期间,如果乙方因忽视安全防火措施或者其他原因而人为地发生事故所造成租屋损害、破坏,乙方必须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同时乙方负全部
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自责任书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责任人):
地址:
二0*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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