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住址地: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住址地:___________,联系方式 :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 (房产证号:_______ )的房屋,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一)甲方从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租赁期届满,租赁期限共计 _____年。
(二)在租赁期限内,所消费的水费均由甲方承担,电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应按时缴费,保证甲方的生产经营不受影响。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一)甲乙双方约定年租金为 _____元,由乙方以一年一付的方式交纳租金。
(二)乙方第一次交纳租金的日期是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第二次交纳租金的日期是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由于乙方事先已经在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向甲方支付完 _____元人民币定金,双方约定,全部定金在第一次乙方需支付的租金中扣除。
(三)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规定甲、乙方各方按甲方____%,乙方____%的比例由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
(一)甲方同意乙方装修房屋,装修中电线排线以及门前楼梯的改装由甲方负责,费用也由甲方承担。甲方须保证在乙方装修完前改装完,不能拖延乙方生产经营的进度。
(二)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扣除。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 __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 _____元。
3.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4.本合同租赁期限未满时,一方没有过错,另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需支付守约一方违约金 _____元。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__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3.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合同的签订地、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签订之日起的3日内,甲方须配合乙方到房屋租赁管理机关办理租赁登记。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_______(签字 、捺印)__________ 承租方 (签字 、捺印)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住址地 :______住址地:______
联系方式 :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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