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人:
受让人: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煤矿(面积壹点叁平方公里的井田)转让给乙方,总价约为万元(包括煤矿的房屋等固定资产,详见附表)。
二、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所有露天开采的合法手续由甲方办理,同时该井田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土地、环保、水保、林业、草原、资源价款等各种相关手续及费用均由甲方办理并承担。
三、双方定于 年 月 日甲方将煤矿交付乙方,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四、乙方预付定金万元,开工前支付万元,余款在见煤后全部付清。
五、双方应恪守合同,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5%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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