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受公司之委托,承接宁波联盛广场区层商铺(房间)的装修工程,在装修工程中遵守消防法规,按照国家《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及相关的国家标准安全施工,服从商管公司的管理,承诺并同意遵循以下具体规定:
1、消防设施、自动报警系统因特纳、特殊情况需要改动,需经商管公司同意,并有消防施工安装资质一级以上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2、装修时不擅自将消防设施改动、关闭、拆除和圈埋、隐藏,破坏原有功能,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3、按相关规定配置灭火器,如需动用明火作业、电焊、气焊等,必须提前一天到商管公司申请办理动火手续,并按相关规定进行施工作业。
4、装修物料、装修垃圾不得阻塞消防通道。
5、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赌博、喝酒等行为。
6、在施工时造成广场消防设施损坏、电气线路短路及引起火灾等灾情,由承诺人负责赔偿一切损失。
7、违反广场《装修手册》之规定,及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装修公司必须无条件整改。
为了广场所有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本单位愿意严格遵守以上规定,特此承诺。
装修施工单位承诺人(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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