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
乙方:(婚庆单位)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车辆租借
1.租车型号和价格:
租车数量: 辆
车辆颜色: 。
车辆型号: 。
车辆牌号: 。
租金标准: 。
租金总额:人民币(大写) (¥ 元)
2.租金说明
上述租金总额中限公里数为 公里;时间为 小时。
超公里、超时部分另行计算,每超1小时 元,每超1公里为 元。
3.用车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4.用车地点: 省 市 区 。
根据甲方要求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准时到达并计时开始。
5.乙方提供的婚车服务每车配司机壹名,租金中已包括下列项目费用:
( )汽油费 ( )停车费 ( )门票 ( )汽车清洗费 ( )路桥费 ( )司机餐费(打√选择)
二、行程安排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路线行使,行驶路线如下:
。
以上行程路线若有变动,甲方应提前 天告知乙方。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的路线行使,若未经过甲方同意擅自改变行车路线的,造成里程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无权要求甲方增加任何费用。
三、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预付款(同时作为定金),乙方需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
2.剩余款项在用完车辆后的当天,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在收取全额费用后应开具统一发票交于甲方。
四、其他约定
1.租用超长型车辆一律不进新村、弄堂、乘客需在约定的路口或弄堂口上车。
2.路幅宽在 米以下的道路,超长车无法进入或是调头的情况下,乘客需在就近路口上、下车。
五、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退车的,扣除预付款的 %作为违约金;如距离预订日期不足 天内退车,扣除甲方所付全部预付款作为违约金。
2.婚车在协议时间后 小时内到达协议规定地点,由乙方负责赔偿车款的,超过 小时至 小时赔偿,超过 小时则甲方可免付本次租赁费。
3.凡乙方车辆因故障或特殊原因不能按原约定发车,需提前 天通知甲方换车,乙方将及时提供同级或同级别以上的车辆代替,如甲方要求退车,则全额退款。未能提前 天通知的,而婚车在婚庆活动当日未能到协议规定地点,乙方负责赔偿,赔偿方式为 。
4.租赁车辆在行驶期间发生故障不能继续使用的,乙方用同等级别(或高于该车级别)的车辆替代,由此而延误的时间自故障开始起 小时内退赔当天租金总额的, 小时后仍未换车退赔,并保证替代车辆供客户继续使用。
5.婚车若没有空调,退还该车辆的相应全部车款。
六、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2.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缴纳定金后立即生效。
4.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章):
联系人: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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