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发展地方经济,扩大企业品牌宣传力度,美化城镇环境,甲方拥有乡镇黄金地段户外大型广告牌共8块(分别是桃林镇、长塘镇、羊楼司镇、聂市镇、源潭镇、乘风乡、江南镇、黄盖镇,总面积为788平方米)的合法产权,现将整体租赁给乙方使用,就具体事项协议如下:
一、 租赁使用时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使用期限为 年。
二、 租赁经费
广告牌位每块每年定价为 元,每年共计 元。
三、 广告制作
乙方在使用广告牌位期间,广告制作须交给甲方制作,内容和要求由乙方提供,喷绘每平方米为 元。
四、 付款方式
喷绘制作费用当月结清,广告牌位租金每月支付 元,每年12月30日前所有租金全部结清。
五、 责任与义务
1、甲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保证广告牌的安全,凡因引起的.一切事故由甲方负责,乙方不负任何安全事故责任。
2、乙方在使用期间,甲方必须按照乙方广告要求制作,不得参插与乙方要求无关的任何广告内容。
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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