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是全国“扶贫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充分体现了对于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格外关心,也抒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号召,开展“扶贫日”捐赠活动,是各级工会组织、劳动模范和全体工会会员应尽的社会责任,也是发挥工会组织在社会扶贫工作中积极作用的有力举措。为此,区总工会发出如下倡议:
一、全区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动员本系统、本单位工会会员和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奉献爱心。
二、本着自愿原则,倡议以“每个工会会员多缴一个月特殊会费”的形式参与捐赠活动(工会会员和一线劳模按月基本工资的0.5%计算、劳模为企业负责人的可根据企业效益和本人收入自行定额),单位捐款数额可根据工会会员数量,自行决定捐赠数额。
三、各单位工会应在10月10日前组织本单位和工会会员开展一次集中捐赠活动,10月12日区总工会将举行捐赠仪式,各单位将捐赠款统一交区总工会,由区总工会进行公示后统一交区扶贫办。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扶贫济困,责无旁贷。让我们携手并肩,积极行动,伸出援助之手,参与到社会扶贫活动中来,慷慨解囊,纾困解难,献出一片爱心,点燃一片希望。让我们携手助力贫困群众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颍泉”奉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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