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商议同意,甲方聘用乙方为公司机械设备维修电焊工,使用期暂定为一年,为公平、公正、合法、自愿,特达成以下合同协议;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负责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和工程机械设备维修工具和机械。
2、按月支付其工资,月工资标准为2500元,学徒工月工资1200元。(放假,请假,事假除外)
3、有权监督其行为,倘若发现有违法乱纪的行为,立即解聘使用,并协助有关部门让其承担责任后果。
4、公司严禁上下班驾驶摩托车,杜绝无证驾驶其他车辆,若有违反一切后果自负。
5、公司实行考勤制度,有事必须请销假,违反制度规定的,扣除工资。
6、公司不承担个人行为而涉及违反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政策法规的责任。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按公司的管理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服从公司统一管理,工地工程随叫随到。
2、负责公司所有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及工程设备等电焊加工。
3、按公司安排和要求,尽职尽责完成好各项任务,若违反公司规定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行为个人负责。
4、不得因个人主观因素(技术、喝酒等)打架闹事或造成公司财产和经济损失,如果出现不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由本人负责。
5、有权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要求添制必要的工具设备,但负责管好使用。
6、有权按时向公司要求支付工资待遇。以上合同事宜不尽之处,经双方协议完善。
此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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