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组织部制定出台了《中央组织部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并向全国组织系统印发了《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
从内容上看,“十严禁”中既包含了诸如跑官要官、跑气漏气等老调长谈的问题,更有针对当前反腐倡廉工作中出现的如“傍大款”、滥交友、收受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新形式、新内容,反映了党中央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与时俱进”。“十严禁”从组工干部个体着眼,从组工干部的言行抓起,明确了组工干部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反映了党中央从严治部,严格纪律的决心和信心,对组工干部变泛泛而谈为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深刻的指导意义。
众所周知,组织人事工作无小事,诸多涉及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组工干部在日常工作的处理上,能不能严格地要求自己,公道平等地对待别人,往往是干部群众最为关注,最为敏感的事情。因此这就要求组工干部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树立强烈的廉洁自律意识,筑起思想道德防线,政策纪律防线,法律法规防线。要充分认识能成为组工干部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信任,是工作上的分工,相对特殊、受人关注的位置并没有予以我们特殊的权利。要正确使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一切按规定和程序办事,守纪律,慎言行。
做人是门学问,“有德无才干不成事,有才无德办坏事”。组工干部既要有原则性,更有人情味,但违背原则的人情绝对不做。做一个身心健康的人,不能做工作的机器,而要做生活里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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