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杭州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大酒店的有关事宜形成决议如下:
一、承包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承包形式为上交利润包干。即乙方不论盈亏,每年上交甲方 万元。每年支付两次,支付时间为 月和次年的 月。承包前支付第一年度的 %。
三、债权债务的处理
承包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四、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移交给乙方的大酒店的财产进行清点、确认。
五、承包期内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2.乙方应以一个善意管理人的义务使用甲方移交给乙方的财产,承包期满,流动资产损坏、短少的,乙方应予补齐或折价赔偿;固定资产因非正常使用造成毁坏的,乙方也应予以赔偿;
3.承包期间,乙方不得以大酒店名义对外借款和担保。
六、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收取违约部分总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杭州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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