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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厂房简单版合同范本

2020-10-14 来源:乌哈旅游

  甲方/出租方:

  地址:

  电话:

  乙方/承租方: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码):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厂房租赁合同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 的部分厂房、以及部分宿舍(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予乙方使用,面积约为 1000 平方米,具体见附件一。

  1.2 甲方出租的租赁物包括第三层的①②③号车间、第四层的3间宿舍,具体见附件二。

  1.3租赁厂房用于 ,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甲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4厨房甲乙双方共用,伙食费每餐每人6元,一天2餐,水费、电费按国家标准收费。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 3 年,即从 20xx年 12 月 01 日起至 20xx 年 11 月 30 日止。

  2.2乙方若欲续租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赁物的交付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

  第四条 租金及保证金

  4.1 租金

  本合同的租金:人民币¥*元/月 (大写:*元整),按季度支付租金,先支付后使用。

  4.1 保证金

  本合同的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第五条 租赁物的维修、保养

  5.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厂房日常维护、保养、如出现重大维修由甲方负责。

  5.2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防火安全、生产安全及产品质量保证

  6.1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有关消防等方面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6.2 乙方应在厂房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6.3 乙方对厂房或相关机器设备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经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6.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所有租赁物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

  6.5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有关租赁物进行非法活动。

  6.6 乙方保证严格按国家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否则,由此造成事故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6.7 在经营生产过程乙方必须严格管理,否则,由此所造成的工伤及其他事故由乙方承担。

  6.8 乙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否则,由此造成产品质量的事故发生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装修条款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厂房进行装修、改建、增加设备的,须事先向甲方书面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

  第八条 合同解除或终止

  8.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水电费超过30日,甲方在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水电费超过6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8.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且乙方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8.3 因甲方原因,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需经乙方协商同意,否则甲方应负责由此带来的乙方损失。

  第九条 免责条款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依照原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物,并将属于乙方的物品搬离厂房,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

  11.1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甲方所在地的法院处理。 11.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二条 其它条款

  12.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2.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地址: 地址: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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