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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办公设备)采购合同

2023-01-02 来源:乌哈旅游

  甲方:

  乙方: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产品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

  1.1本合同采购产品如下:

  1.2上述定制产品种类、数量等如有变更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 价款及支付

  2.1本合同项下产品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人民币 元整)。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总价款40%作为定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人民币 元整),汇入乙方指定账户。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采购产品并验收合格之日起 5 日内支付全部价款。

  2.2如甲方根据需要按1.2条的约定进行产品及数量变更后,本合同的总价款以实际采购产品的总价款为准进行结算。

  第三条 产品制作要求及包装

  3.1如甲方需要定制包装的,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制作及外包装。具体制作及外包装标准为: 。

  3.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应将根据甲方要求制作的样品包括外包装通知甲方验收。在甲方认可后,该样品封存在甲方,作为乙方交货时双方验收的标准。

  3.3如乙方提供的样品不符合甲方要求,乙方应在 日内予以改进,并将重作样品通知甲方验收。

  3.4如乙方应甲方要求,在本合同项下的产品上添加甲方提供的商标、标识或图片、设计外包

  装和进行其他再加工的,该标识、图片或包装设计有关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复制、使用、销售或允许第三方使用、销售。

  3.5乙方对其制作的本合同项下的产品承担知识产权担保责任。除由甲方提供的商标、标识、设计或图片以外,因乙方使用第三方商标、标识、设计、肖像、图片等而导致知识产权纠纷或其他侵权纠纷,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四条 交货时间

  乙方应在样品通过验收之日起 日内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全部交付甲方。

  第五条 交货地点

  5.1本合同项下产品的到货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

  5.2甲方如需要变更到货地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前通知乙方。

  第六条 运输费用

  本合同项下产品的运输由甲方负责,费用亦由其承担。

  第七条 产品验收

  7.1乙方将产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应按本合同附件及双方认可的样品对产品进行现场验收,如果产品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参加验收,则甲方有权自行对产品进行验收,其法律效力应等同于上述双方共同进行的现场验收。

  7.2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双方确认之日为产品现场验收合格之日。

  7.3如在现场验收中发现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与样品不符,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补足、更换。补足、更换后的产品应符合合同要求。

  7.4产品现场验收合格后,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或由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重新提供合格产品。

  7.5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风险,在双方或者甲方完成验收之后,由乙方转移至甲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本合同全部条款双方均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2如果乙方延迟交货,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每延迟一天,按本合同总价款的 %计算违约金。延迟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3如果甲方延迟付款,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每延迟一天,按本合同总价款的 %计算违约金。延迟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各方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9.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 10 日内通知本合同的其他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 10 日内向其他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9.3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9.4 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 30日或以上时,甲方或者乙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0.1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

  11.1本合同自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生效后,凡需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时,应经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方式予以明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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