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组织所属路桥单位集中续报不定时工作制的请示》(苏交控人资[20xx]72号)收悉。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公司下属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等20个公司部分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实施范围为:(一)公司经营管理层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专职驾驶员;(二)实行年薪制的中层管理人员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三)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排障员、养护员和汽车修理工(各公司具体实施岗位见附表)。上述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有效期限为一年。
请你公司指导督促下属企业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制定并落实具体的实施办法,合理确定劳动定额,采用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切实维护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以上批复意见,请按规定向职工公示。
附件: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情况一览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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