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 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 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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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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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传真:
为规范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货物内容:
以每一张具体订单的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工艺和包装要求为准.订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货款结算期限及方式:
1.纯加工:在乙方交付的货物经甲方于收到货物检验无质量和数量问题后,当月所有货款通过银行转帐方式付到乙方指定帐户.货款结算方式为月结、结算期限出货后60天.如提前结帐分以下4种方式并且提前一个月通知财务:一星期内结帐现金结算折扣25%,15天月结现金结算折扣15%,30天月结现金结算折扣8%,40天月结现金结算折扣5%.
2.货币加工:甲乙双方同意定单的货款分二期结算:
第一期:甲方于订单所涉样板由其授权并书面批准样版的下一个工作日(星期一到星期五,公共假期例外)以银行汇款的方式将订单所涉货款的30%到乙方指定帐户.
第二期:剩余70%的货款作为保证金,在乙方交付的货物经甲方于收到货物检验无质量和数量问题后,当月所有货款以月结对账后40天后,以银行转帐方式付到乙方指定帐户.
三:货物交付地点:
乙方所供货物必须交付到甲方所在工厂为实际交付完毕,运费由乙方负责.
四、期限,质量,数量及退换货:
期限: 乙方交货的期限以甲方订单中约定的期限为准.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时交货,甲方可按违约责任扣除乙方货款.
数量:甲方允许乙方供应订单数量有5%上下浮动,但甲方只接受全包,例如:订单数160件订单要求包装比例 1:2:2:2:18件1包可供应多一包或少一包.
质量:产品质量要符合定单详细尺寸、工艺、包装、技术标准,要求如下:
在每款大货开货前,乙方务必先做生产板1件,经甲方QC批核,确认工艺制作等,检验 合格,方可开大货.
确保每款大货能保质,保量按时交货.
每款大货完成后,交货时必须经甲方QC抽查,确认货品数量及工艺合格后,签字方可生效.
抽查货品接受标准:甲方只允许每单货的10%小疵点及1%的大疵点,如有超出接受范围,须100%退回,重查返工.
对因货品返工导致一切费运及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收货后,甲方查出一些货品须返工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到甲方工作场地进行返工.
对于品质控制的基本要求,《工艺制作基本要求》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每月每款大货交货后,必须由品质部签字确认后,甲方财务部才可受理对账.
五、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应严格信守合同,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须向对方赔偿损失.
2.乙方不能如期交货,除非经甲方书面授权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定单,并要求乙方偿付甲方¥1200人民币管理费.除此之外,甲方还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计算方法为:以未按时交付货物金额的每日百分之二十计算.未按时交付货物迟五天的扣除全部货款.
3.乙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甲方定单详细尺寸、工艺、包装、技术标准,甲方有权退换货或扣减相应货款.退换货的运输费用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六、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效力、履行、解释等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向甲方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此合同期为期 年.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合同,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及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八、合同未尽事宜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须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补充文件,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与本合同有关的订单、传真件、电子邮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生效
甲方: __制衣厂 乙方:
代表: 20 年 月 日 代表: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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