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x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签订《保安服务合同书》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后,乙方应在一个星期内组建并使用专门力量,对甲方内部的重要目标、场所、出入口进行守护和巡逻,以维护公共秩,预防违法犯罪、治安灾害及消防安全事故发生。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现补充如下约定事项:
1.护卫的范围主要在福利院范围内及门卫周边。
2.护卫的主要目标有福利院出入口、三栋楼(福星楼、老人公寓会议室)及各楼层、洗衣烘干房、实操室、厨房、医疗室、婴儿安全岛、消控室等。
3.分定点护卫和巡逻两类。定点护卫主要指门卫的管理;巡逻主要指保安员在院内及婴儿安全岛巡察,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不安全因素和接收弃婴儿,并做巡察记录。
4.门卫保安员的工作职责主要有:①负责外来人员、车辆的出入管理及登记工作,如有志愿者或慰问者时,应及时与综合办联系并交其办理;②负责报刊、杂志、邮件、包裹的收发工作,对收到的物件要及时发放;③负责夜间院内每3小时的巡逻,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向甲方汇报,同时做好突发事件处置记录;④在婴儿安全岛及其周边发现弃婴儿时,应先报警(110),待出警的民警处置后再交由护理员抱至育婴房抚养,如由110民警送至院内的弃婴儿,应注意观察,发现有疾病的应要求民警先送医,发现超过14岁的应要求送救助站先行安置,无法处理的汇报至后勤办负责人或院长,同时做好弃婴儿入院登记及工作记录;⑤负责门前“三包”工作及室内清洁卫生;⑥未经充许,不得让服务对象外出,如发现服务逃走应到外寻找,超过6个时仍未查找到的应报警;⑦甲方交办的临时性事项。
5.保安员应按照民政部、公安部联合制定《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合管理十项规定》的要求,开展每月一次防火检查和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及时通报给甲方,并做好工作记录。
6.对于其它突发事件,保安员应照20xx年1月《福利院岗位职责规章制度汇编》第三章应急预案执行。
7.保安员应保存甲方安全工作的完整记录和档案,包括日常安全工作记录、涉及甲方安全事故或事件的调查处理报告、安全设备及设施的使用、维护及更换的记录。
8.保安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后勤办负责人汇报安全工作事宜,对突发事件应及时沟通并采取应急措施,对发现可疑情况及火警苗子等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上报,对发生打架斗殴、争吵等各种治安纠纷及案件的处理,应及时报告给甲方后勤办。
9.乙方应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及其他执法机关保持良好的有效的工作关系,以取得他们对甲方安全工作的协助。
10.甲方应向乙方保安员提供上述规章制度、相关文件及工作记录范本。
11.本补充协议书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1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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