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一:财产问题
1、双方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同时,各方婚前所负债务亦由各方各自承担。婚后双方收入属于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共同负担家庭开支。
2、婚后所有财产的持有比例:甲方持有%,乙方持有%,如今后有孩子时,经协商甲方自愿出让%,乙方自愿出让%,合计15%,归孩子所有。
3、生活开支完全由乙方进行管理,甲方需每月支付给乙方不低于月收入%的生活费。
4、金额在元以上的项目开支须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按财产持有比例进行支付。
5、由乙方建立家庭财政账簿;详细记录每月收支情况,做到计划消费,合理分配,统筹计算。
6、严格控制合理费用外的透支、借贷情况,如有需求提前申报,经审核后发放。
7、特殊情况甲乙双方有权独立做出支付行为,但事后必须像对方解释说明。
二:权利行使问题
1、实行公平的基本原则。
2、所有重大决策须经双方协议决定。
3、鉴于甲乙双方年纪小经验少,要多征求双方父母的意见。
三:双方老人的赡养问题
1、孝敬双方老人的经费有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如有考虑不周之处甲乙双方均有义务提醒对方。
2、婚后甲乙双方将与甲方父母共同居住直至终老,双方要尊敬、关爱双方的父母如同对待自己的父母,不得有借故推诿之行为。
3、双方若与对方父母产生矛盾,不准当面起冲突,双方私下商量解决,不得因之影响夫妻感情。
4、对待老人要和善,饮食起居要关心。不得恶语相加,不得冷言冷语。
四:子女抚育问题
1、第一个孩子须在两年之内要,不得拖后。第二个孩子可由乙方视自己的身体状况和意愿决定。
2、甲乙双方不得有重男轻女的思想。
3、孩子出生后乙方要亲自哺乳三个月以上。孩子的照顾问题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五:家庭琐碎事务及家务问题
1、为共建和平家庭,民主之家,幸福居室,夫妻双方有责任共同担当家务活,保证家庭卫生、明朗、温馨(乙方月经期间甲方要尽力独自处理所有家务)。
2、甲方必须尽力协助乙方做好家务。水、电、电器等出现故障全部有甲方负责维修和保养。
3、在乙方有身孕时,及产后半年内,所有家务由甲方负责。
4、关于双方各自的朋友及亲属,本着团结友善互不干涉的原则进行。双方要给予必要的配合。
六:发生矛盾和问题的处理
1、文明用语,相互尊重。一切能伤害彼此的话语请三思后再说,杜绝一切难听的骂人词语。
2、婚后甲乙双方应互相尊重对方的隐私,但个人隐私必须在一定范围之内。引起对方怀疑的隐私不在此内,并且必须对引起对方怀疑的隐私做出明确的解释。
3、乙方月经期间,老公应尽量忍让,不与其计较;双方若发生争执,老公应自觉退让。
4、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分床睡。
5、有事晚归必须提前告诉对方,出差时要注意随时汇报行踪,出现手机没电的现象要提前汇报。
6、甲乙双方不沾染不良习气,坚决不许参加赌博、不准吸烟。乙方不得饮酒(宴会时可少量)
7、不准出入酒吧歌厅等场所。
8、甲方不得暴力殴打乙方,如因甲方暴力殴打或虐待乙方导致离婚,则家庭共同财产全部归女方所有。同时,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所有。此外,男方亦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对女方的人身伤害损害赔偿。
9、甲方不得外出寻花问柳,双方必须忠诚于对方。任何一方有婚外性行为则代表自动放弃全部财产,自动放弃子女的抚养权利,并给予另一方精神损失费100000元整(拾万元整)。
10、如任何一方发生打骂虐待老人的情况,另一方均可提出离婚。离婚程序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此协议自注册结婚之日起实行。本合同共两页,一式四份分别有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父母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可视以后情况对本协议进行增删并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家长:乙方家长:
日期:日期:
结婚协议书(二)
甲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自愿结成婚姻关系,并就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财产
(一)甲、乙所得财产均为个人财产,不得归为共同所有。个人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受赠财产、房屋、房屋增值部分及其他财产。
(二)位于房屋内财产均为甲方所有;位于房屋内财产均为乙方所有。
(三)除上述财产外,收益人、购买人为财产所有人。财产权属难以确认的,以财产所有权证确认权利人,财产权证未具名的,如无其他证据证明,权证持有人为该财产所有权人。
(四)如基于甲(乙)方原因,双方共同继承或受赠第三人财产的,乙(甲)方须放弃权利主张,所得财产全部归甲(乙)方所有。
第二条费用
(一)甲、乙分别承担本人、本人亲属及其他与自身相关联的费用,不得涉及另一方任何费用支出。
(二)甲、乙双方未经协商单方生养或领养子女,由生养或领养方承担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法律义务。
由于单方原因需采取与他人人工受精方式受孕的,所有费用及法律责任由受孕行为人单独承担。子女生活、教育、医疗及其他费用,也由受孕行为人单独承担。
如单方选择领养方式,有关事宜应参照前款。
(三)财产的修缮、维护由财产所有权人负责,有关费用及衍生费用由财产所有权人承担。
第三条债务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甲或乙单方行为产生的任何债务均不得归为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必须有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书面证明。
(二)个人债务仅以负债方所有财产为限清偿,不得涉及另一方财产。因一方负债致另一方财产损失的,负债方应予赔偿。
(三)债权债务关系形成前,负债方应将上述债务约定告知债权人或第三人,债权人或第三人以不知该约定为由要求甲乙共同偿还,并致另一方损失的,负债方应予赔偿。
第四条继承及受益
(一)甲、乙均承诺自愿放弃对另一方及其亲属财产或权益的继承权,对另一方处置个人财产及权益行为无任何异议。
(二)甲、乙或第三人为其中一方购买保险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权确定保险受益人,未约定受益人、受益人约定不明或因其他原因引起纠纷的,应依照被保险人意愿确定受益人。甲或乙中可能的受益人应自动放弃受益,由被保险人直系亲属所有。
(三)甲或乙一方基于婚姻关系受益,并可能导致另一方既得利益或预期利益损失的,受益方应在受益财产数额以内予以合理补偿。
第五条行为
(一)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生活彼此独立、互不干涉。
(二)甲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无性婚姻,如甲(乙)单方违反规定,甲(乙)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三)甲(乙)方在婚姻期间如发生意外,乙(甲)方不承担抚养义务。
(四)甲乙双方应相互体谅,谨言慎行,避免给另一方造成不必要的压力和伤害。
第六条补充事项
第七条其他
(一)未尽事宜及争议,应充分协商,本着责、权、利一致原则,公平合理解决。
(二)甲或乙一方未履行协议或履行协议不当,致另一方财产损失或严重名誉损害的,过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因甲或乙一方原因导致协议无效或无法履行,致另一方财产损失或严重名誉损害的,过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本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协议效力影响)
(四)本协议另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即按协议履行。
第八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效力相同。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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