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聘用合同。
一、乙方因承包甲方 号车辆,甲方聘用乙方为该车驾驶员。
二、乙方应当保证自己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和各类资格证书真实有效。
三、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否则,甲方可依照内部规定进行处罚。
四、乙方不得将车交给无证及证照不相符的人员驾驶,违者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和处罚。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包括个人安全、经济损失、违章罚款)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期间,乙方因属承包经营性质,其五保一金全部由乙方自行交纳。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合同终止:
1、严重违反甲方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2、身体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年龄已满55周岁,不能胜任驾驶员岗位的;
3、乙方经甲方同意将 号车辆的经营权进行转让时;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劳动教养、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乙方受损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聘用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经甲方许可,违反合同约定或擅自自行离职的,甲方可以解除本聘用合同,并根据受损情况,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3、乙方在工作中因个人原因造成甲方和他人经济损失的,该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八、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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