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加强工作计划管理,有效指导工作开展,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办公人员
三、职责
1. 各班组主管负责编制本班组的《月度工作计划》,并对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自查。
2. 人事/行政主任负责《月度工作计划》的审核,以及《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自查记录表》的审批。
3. 人事行政经理负责《月度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考核表》的审批。
4. 人事行政助理负责对各班组《月度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及考核。
四、工作计划编制与审批
1. 编制原则
1) 明确性原则。工作计划内容要明确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表达的意思要明确,工作范围要清楚;工作计划应明确部门指标,避免使用一些含糊字语;各项工作计划要注明到指定阶段的工作完成标准(如草稿、发布或归档等);不可预测的工作不应列入计划内容,可作临时性、突击性计划去完成。
2) 时间性原则。工作计划编制的内容要求时间跨度在一个月以内(指每月1日至该月最后一日),时间跨度超过一个月的工作应分阶段载明本月的具体工作。
2. 编制要求
1) 每月月底各班组开始编制月度工作计划,于每月1日前完成审批后交人事行政助理备查。
2) 月工作计划内容包括每月例行工作事项及可预测的工作事项。
3) 月度工作计划采用统一格式,填写《月度工作计划》,符合编制原则要求。
3. 计划审批
各班组的月度工作计划由班组负责人编制,交人事/行政主任审核后统一交人事行政经理审批。
五、计划检查
1. 由人事行政助理负责对各班组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记录于《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检查记录表》。
2. 每月2日为上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检查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各班组负责人应在每月1日前完成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自查工作,填写《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自查记录表》,经人事/行政主任审批后交人事行政助理存档备查。
3. 人事行政助理根据受检查班组提供的文字记录或事实状况评价相应工作计划的完成程度,填写《工作计划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并经受检查班组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存档,作为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考核评分依据。
4. 完成程度的判定以各班组工作计划执行结果的事实为依据,不以产生事实的主客观原因为转移。结果可以通过书面的文字记录或事实状况加以验证,并用以下词语记录工作计划的完成程度:
1) 完成:提供的文字记录或事实现状验证执行结果与工作计划的内容相一致,此项工作到此结束或可转入下一阶段工作,在下一步的工作安排中,无须再安排此项工作。
2) 基本完成:提供的文字记录或事实现状验证执行结果与工作计划的内容尚有一些差距,从完成的量来看,已达到全部任务额的80%以上,但尚未全部结束或不能马上转入下一阶段工作,在下一步的工作安排中,还需要安排少量精力投入此项工作。
3) 未完成:提供的文字记录或事实现状验证执行结果与工作计划的内容尚存在较大差距,从完成的量来看,此项工作刚刚开始或不足全部任务额的80%,在下一步的工作安排中,还需要安排较多精力投入此项工作或几乎要重新安排。
4) 未开展:不能提供文字记录或事实现状来验证执行结果,在下一步的工作安排中还需要重新安排或调整此项工作。
六、考核评分
1. 人事行政助理每月根据各班组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检查记录表》,对各班组成员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考核得分记录于《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考核评分表》。考核得分将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一部分,与年终花红挂钩。
2. 评分标准:每项工作计划执行结果以5分制考核打分:完成5分;基本完成3分;未完成1分;未开展0分。
3. 工作计划完成率为最终评分结果,即将5分制下工作计划平均得分换算成百分制下的百分比。计算公式如下:
工作平均得分=累计考核得分÷列入考核的计划项数
工作计划完成率=每项工作平均得分÷5×100%
七、计划外管理
因临时性工作冲突或其它特殊性原因造成的工作计划不能按规定要求完成的,应由责任人在每月25日前向班组负责人提出,由班组负责人填写《工作计划调整审批表》,计划调整应经人事/行政主任审核、人事行政经理审批后才有效,同时交人事行政助理进行备案。
八、相关表格
1. 《月度工作计划表》
2. 《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自查记录表》
3. 《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检查记录表》
4. 《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考核评分表》
5. 《工作计划调整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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