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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小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2023-08-13 来源:乌哈旅游

  出租方(甲方):马鞍山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承租方(乙方):安徽安祺新能源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县)梅山路399号科创中心内B408、409 室 。该房屋建筑面积共计 218 平方米。

  装修状况: 。

  其他条件: 。

  甲方承诺出租该房屋的行为已经有权机构批准,且该房屋产权清晰。

  第二条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共 36.5 个月。自 20xx 年 3 月 16 日起至 20xx 年 3 月 31 日止。

  租赁合同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所租赁房屋;乙方逾期不交还的,甲方有权收回所租赁房屋。乙方如需继续租赁,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公开市场竞价招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

  该房屋租金单价8元/月/平方米,每月租金为 1744 元(大写 / 万 壹 仟 柒 佰 肆 拾 肆 元整)。

  租金总额为 63684 元(大写 陆 万 叁 仟 陆 佰 捌 拾 肆 元整)。

  2、支付期限 该房屋租金每季(月/季/半年/年)支付一次。

  3、支付方式 乙方须于每个支付期前七日内将下一期租金(其他费用)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向乙方开具合法票据。

  第四条房屋租赁用途 乙方承租该房屋用途为孵化项目研发生产,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

  该房屋的用途,不得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

  乙方承诺使用承租房屋从事的各项活动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独立承担完全责任。 第五条房屋维护及修缮

  1、在租赁期内,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须以书面形式,经甲方审核确需进行维修的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3、在租赁期内,乙方负责该房屋的消防安全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门前三包。 第六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1、本合同生效后七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万 伍 仟 贰 佰 叁 拾 贰 元整)。

  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由甲方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滞纳金及赔偿等,剩余部分如数返还乙方。房屋租赁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第七条房屋使用的有关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的各项费用承担方式为:

  1、 乙方承担的费用:孵化咨询、技术等综合服务费每月元,电费按表计价,水费公摊(单

  独用水按表计价),其他费用另行协议。 2、甲方承担的费用:甲方应承担的相关税款。 第八条房屋交付及交还的期限、方式及验收

  1、交付:甲方应按租赁期限规定按时将房屋交付乙方,乙方予以验收,并于交接时由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见附件)上签字盖章。

  2、交还: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十日内,将房屋全部交还甲方,甲方予以验收。按合同约定乙方可移走的所有物品同时移走,逾期未移走的,无论物品价值大小,都视为乙方放弃对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双方于房屋交接时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

  第九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使用的。

  2、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3个月以上。 3、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解除后,对乙方物品的处理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若支付的违约金

  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3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0.05 %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租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如有乙方违约,还应支付甲方为仲裁或诉讼所支付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食宿费。

  第十二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征用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马鞍山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1、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需符合国家环保政策要求,不得有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粉尘、辐射等一切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排放,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解除本协议,限三个月迁出孵化场所,同时上报国家环保部门。

  2、乙方若发生欠费情况,甲方有权停止转供水、电通讯等服务。

  3、首次费用交纳月日至年月合计 9965元,在本协议签订后十天内由乙方向甲方交纳。

  4、关于滞纳金特别说明:如遇利率调整,超过法律规定部分的滞纳金不再收取。

  5、租赁期满,如无有效合同,乙方实际占用甲方房屋期间,除按原标准收取占用使用费外,另收取2元/平米/月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同时报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备案份。

  附件: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红旗南路88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自然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0555-8323440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243000 邮政编码: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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