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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供货合同

2024-03-09 来源:乌哈旅游

  供方:

  需方:

  根据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桂林市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办公设备年度协议供货商采购(编号:GLZFCG20xxA0060)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供货协议和第号协议供货通知书,供需双方就此次中标相关设备供货涉及的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

  二、交货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前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国家检测标准及出厂标准,并负责安装、调试、维修等服务。安装安全,使用后工作正常,并按出厂规定和投标承诺提供质量保证。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供方负责免费将货物直接送至需方指定地点。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由供方负责。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①具备供方提供的说明书或产品介绍中所列的全部功能及技术参数;②验收内容包括:数量、外观、调试性能、技术参数情况、各种说明资料、合格证明等。

  八、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供方应向需方交付所有随机配件、附件、使用说明书、交货清单等。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协议供货商提供采购申报表、协议成交通知书(附采购明细表)、合同、验收证明、发票等材料原件,交由招标公司核对无误后,送采购办办理付款相关手续(每个月结束后十天内办理)。

  十、售后服务承诺:供方应全面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及投标文件中的各项承诺。

  十一、违约责任:供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配置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收货物。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向需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十二、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直至依法向合同签订地点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需方各一份、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

  需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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