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利益共享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就乙方投资甲方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自愿将自有资金以理财方式投资 元(大写: )到甲方,为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应于签订本协议当日内将款项全额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支配乙方投资的人民币资金从事各种经营活动。
2、 投资到期时,按照双方约定的年收益率%,甲方返还乙方本金及收益共计元(大写: )。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投资经营过程中,各种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不予承担。
2、 甲方投资经营过程中,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不得提前支取所投资的资金。 第四条:违约责任
1、 甲方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期返还乙方本金时,根据事实情况可以支付本金的2%作为滞纳金予以补偿,并于到期日起一个月内还清乙方。
2、 乙方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支取所投资金的,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扣除本金的2%作为违约金。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的事宜,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乙方投资全额划入甲方指定账户之日并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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