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赡养协议书
被赡养人:
姓名:身份证号码:
赡 养 人:
姓名:身份证号码:
姓名:身份证号码: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有关有关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如下:
1、 被赡养人与赡养人共同生活,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家庭成员生活水平,赡养人每月付给被赡养人适当零用钱。
2、 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无力支付的医疗、护理和照料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3、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由赡养人护理。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或送养老机构,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4、 实行医疗保险的地方,赡养人为无经济收的被赡养人交付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费。
5、 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衣物、被褥等其它生活用品。
6、在做好物质赡养(衣、食、住、医等)的同时,赡养人应尽力满足被赡养人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保证老年人生活充实、精神愉快,给予被赡养人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
7、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发行赡养义务,也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被赡养人分开赡养。
8、 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丧葬,丧葬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9、 未经被赡养人同意,赡养人不得侵占或私分被赡养人的财产及其它合法收入。
10、 赡养人的配偶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各项赡养费用和物资由赡养人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协商负担。
11、 被赡养人在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给赡养人及家庭以帮助,酌情减轻赡养人的负担。
12、 本协议为永久性契约,赡养人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为自然终止日,赡养人不发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13、 本协议未尽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14、 本协议一式三份,赡养人、被赡养人、村(居)委会各执一份。
赡养人:
被赡养人:
见证人: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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