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三(2)班的,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年少的我们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中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
可能有人会说,法离我们很遥远,但我却要告诉大家,法时刻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当有人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座椅,打碎路灯时;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偷窃时;当有人走路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交通规则时;当有人破坏草坪、花卉,随意污染环境时;当有人私自拆毁他人信件,污蔑他人时;当有人携带易燃易爆品乘车坐船时……这些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这其中有你吗?有你的家人吗?
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还只是一只模糊的蝴蝶,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缺乏法律意识的一种表现。我们青少年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
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将永远是一句空话!古人说的好:“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千万不要因小错而酿成终生大错,成为社会的罪人啊!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你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同学们: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是美好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共同描绘灿烂的明天;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铭记法的威严与壮义!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在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科学和谐发展》。
同学们,现在我们站在大操场上举行升旗仪式,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我们的国旗是五星红旗?而不是星条旗或者太阳旗呢?为什么我们每天都要来上学,而不是想来就来,想去就去呢?理由是:这是由法律规定的,更准确说是由宪法规定的。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八个法制宣传日。
本届宪法宣传周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科学和谐发展”。 那么什么是宪法?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
宪法是国法,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 大家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所学校假如没有严格的规定,就不能得到长久的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游戏厅等,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龄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一、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准沉迷于网络。纠正网络游戏、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不乱抛乱扔,不准损坏公物。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体中的个体的文明素养水平。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完好的设施不能仅依靠装备,而要靠同学们的爱护。
三、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
在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的变迁成为重要的诱因。一些学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档、用名牌,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得不到满足就去偷去抢,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 四、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
学校是我们大家共同学习生活的大家庭,我们每个学生是其中的一员,当出现一些不良现象或发现某些不良苗头,我们每位学生都有责任和义务加以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班主任,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相互帮助,团结奋进。让我们一起学法、知法、守法,做一名新世纪合格的学生,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12月4号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
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20xx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20xx年9月、20xx年1月、20xx年3月和20xx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xx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对原宪法作了修改。宪法修正案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完善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增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等。
遵守宪法,可以更好地维护我们的生命安全。阻塞交通的道路,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总令我们痛苦不堪。每年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数以万计,直接经济损失达到几亿之多。谁曾想过发展的背后竟会有如此残酷的数据?面对死亡的悲剧,我们在埋怨,我们在斥责,想想那些因失去亲人的痛苦,我们是否要深思?面对车祸的原因: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等。这些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被无视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有人抱怨:“这禁止,那限制,没有了人身自由。“可是我们不难发现不遵守宪法的背后等待我们的是什么。只有遵守宪法,宪法才会保护我们。
我们作为中学生应该做到: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听从父母教育,尽力承担家务劳动,体谅父母;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我的讲话结束了,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我是初三(2)班的,严副校长上周谈了今年我们国家的两个首设日,其中一个是国家宪法日,他谈的比较简短。我今天在这里再和大家一起说说“国家宪法日”。
中国共产党的xx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这是我们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中央号召要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认识,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教育部随后发出了全国各学校也要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关于首个“国家宪法日”,党中央主席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而我们目前的现状是: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法治是人类文雅前进的重要成果,一个国家只有形成体现法治精神、顺应时代潮流的法治体系,人民才能有尊严的生活,国家民族才能振兴。
也许有同学会认为:宪法是成年人的事,离我们还远着呢!其实不然,宪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因为我们都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保障每个公民的人权,比如,它就规定,所有的青少年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我看过一个数据,广东省有70多万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失去了受教育的权利,为此广东省政府共计出资3亿,让这些孩子重新返回学校接受教育,这当然值得肯定。其实,政府是在履行着宪法赋予的义务。
还有一个案件,陈晓琪和齐玉基都为初三的学生,中考时,陈晓琪冒用齐玉基的姓名,以他优秀的成绩上了好的高中,并最终进入了银行工作,而齐玉基却因为落选,最后只得碌碌终生。案件到了最高法院,判决最终给予陈晓琪以严厉的处罚。这让我们认识到,宪法维护公民的姓名权不受侵犯的重要性,每个公民都应该依宪法来保护自己。
还有几年前“我爸是李纲”的事件。官二代开车撞了人,竟然搬出做局长的老爸,在他在心中,他老爸的权力比法还大,这是完全错误的。最终,这个公子哥周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连他的父亲李刚也因为腐败问题而受到调查。
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远不止这些。作为大学生,我们首先要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具备守法、用法、护法的前提条件;其次,要遵纪守法,养成优良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第三,我们要善于用宪法和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我们维护好了个人和集体的权益,就是维护宪法的尊严!
12月4日是国家的宪法日,并非只是说这一天才要想起宪法、尊重宪法。其实,每天都是我们自己的宪法日!法的精神深入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法的行为体现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社会才会变得更加有序和谐。
我的讲话到此,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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