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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辞退公函

2022-04-23 来源:乌哈旅游

  _____(员工):

  经人事部门考核,您在试用期内未达到本公司所公布的.你应聘职位的录用条件。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给予辞退”予以辞退。

  请于____年_____日至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并于____年__月__日到财务部结算试用期内工资。

  ________公司

  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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